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违法采购的责任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和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该项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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