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环字﹝2023﹞14号 签发人:布 和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关于成立“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呼伦贝尔市扩大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暨重点项目推进落实会议精神,全力服务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成立“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布 和 分局局长
副组长:耿庆军 分局副局长
吴文佳 分局副局长
王斯琴 驻分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沿 鹏 分局办公室负责人、旗生态环境
监测中心主任
姜德跃 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白 明 法制科负责人
阿茹汗娜 综合科负责人
肖金生 污染控制科负责人
敖文松 碳汇交易协调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君臣 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乌日罕 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巴图巴亚尔 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王 晶 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
国 利 综合科工作人员
于文娜 分局会计
安 凯 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何佳艺 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吴志良 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招商引资推进组、资金项目推进组、优化审批服务推进组、优化执法监管推进组、纪律作风监督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沿 鹏 分局办公室负责人、旗生态环境
成 员:安 凯 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驻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统筹调度、协调各推进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通报预警、考核评价、宣传报道等工作,推动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招商引资推进组
组 长:吴文佳 分局副局长
成 员:阿茹汗娜 综合科负责人
职 责:负责制定实施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联系、接洽、组织参与各类招商活动,做好在谈意向项目的跟踪及企业服务工作,掌握全旗生态环境系统招商引资情况和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协调各推进组做好招商项目落实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旗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三)资金项目推进组
组 长:耿庆军 分局副局长
巴图巴亚尔 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长
职 责:负责研究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政策,有针对性做好生态环保项目谋划、储备、入库等工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和项目落地,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四)优化审批服务推进组
职 责:负责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组织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环评手续办理等行政权力事项,对重点项目环评情况定期调度、跟踪服务,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手续办理。
(五)优化执法监管推进组
成 员:姜德跃 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职 责:负责清理全旗生态环境系统各类影响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监管措施,规范执法和处罚行为,利用非现场执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方式,优化执法监管环境,积极创新探索包容审慎的执法方式。
(六)纪律作风监督组
组 长:王斯琴 驻分局纪检组组长
成 员:白 明 法制科负责人
职 责:负责监督各组履职情况,整治全旗生态环境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受理查处在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中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调度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调度各推进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调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集中交办重点工作。
(二)建立督查通报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推进组履责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要任务完成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对特别重要的工作采取机动式督查,随时通报。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全旗生态环境系统“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专项考核方案,量化考评指标,细化考评事项,形成全面科学的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奖罚兑现。
(四)建立宣传报道机制。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成效,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加大对全旗生态环境系统“抓招商、优环境、上项目”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热线,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和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
2023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旗分局 2023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发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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