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兴萍、杨丽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履行商贸领域执法职能,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将涉及商务承担的成品油市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家庭服务业、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商业特许经营、二手车流通、汽车销售、洗染业、美容美发业、餐饮业、机动车强制报废等91项政处罚、13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职能,共计107项行政执法职能划入我局,按照权责清单事项,行政执法职责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日常监管职责由商务主管部门承担。根据职能职责,我局从加大商贸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执法保障、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执法方式等方面全面履行执商贸领域执法职能。
一、加大商贸领域执法力度
对旗商务局移送的属于91项商务行政处罚、13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职能的事项,按照职责及时依法查处、进行处置,2022年5月,我局收到鄂温克旗检察院、旗商务局移送的关于违规存放报废车辆、堆放拆解后发动机的违法情形案件线索,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新城佳元小区东北侧平房区域进行现场核查,制作询问笔录,经调查,不存在涉嫌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情况,未进行立案处理,督促公司对堆放车辆进行清理。
二、加强执法保障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督促执法人员严肃仪容仪表和执法风纪,树立良好执法形象、维护执法权威,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总体要求和配发范围、种类、标准,以及预算定额、气候区域规范,对我局109人(其中执法大队24人)配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包括帽类4件、服装类10件、鞋类4件、标志类12件,每人费用4700余元,合计投入经费49万余元。2021年7月1日,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执法制式服装换装仪式。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1年我局采购金额共计贰拾陆万伍仟元(265000.00)的执法记录设备,成立案管室,将执法记录仪交接手续交由案管室进行专门管理,规范执法记录设备使用流程,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我局现已应用自治区统一执法办案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执法,全面提升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执法保障,全面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
二、多措并举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打造标准化执法流程,我局通过线上培训、线下自学等方式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同时我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并制定《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法用法清单》、印发《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一)线下自学
2019年起,我局参加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每周一课”分会场线下培训,每周周五上午对执法人员进行各类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水平。
(二)线上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我局新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已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件人员共计63人,均分班次参加全旗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市局开展的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通过结合工作实际的培训内容,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依托执法办案平台,创新监管执法形式
为规范市场监管执法、提升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实现执法全程可留痕可追溯,构筑“互联网+监管”监督体系。同时在创新监管执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增强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公正、公开性,我局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执法办案平台应用推广的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本级单位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市场监督执法办案平台。同时,在平台测试期间,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平台系统性培训,预计在2022年7月1日正式启用市场监督执法办案平台,提升执法效率,规避执法风险。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签 发 人:红 岩
承 办 人:李 妹、齐姝欣
联系电话:881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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