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义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门窗质量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按照我局职能职责,负责塑钢门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从源头把控塑钢门窗产品质量安全,我局积极开展塑钢门窗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摸底排查情况和下一步监管措施答复如下:
一、摸底排查情况
自4月中旬开始,我局工作人员深入苏木乡镇,走街入巷,逐一对所有塑钢门窗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摸底,重点检查型材、钢衬是否具有相关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是否符合标准等。
此次共排查塑钢门窗厂19家。其中2家具备大规模生产条件,其余为小作坊,主要生产牧区牲畜棚圈用塑窗,经营的住宅用铝塑窗为黑龙江等地发货的定制产品。
二、监督管理措施
(一)加强生产经营监管。针对无照生产经营主体,我局依据《无照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坚决取缔,绝不姑息。
(二)加大帮扶企业力度。我局本着严格监督与全面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现场为企业解决产品标准查询、质量管理、检验检测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并积极帮助企业联系技术机构,加强产品出厂检验,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督促企业有效整改,保障辖区及周边地区塑钢门窗质量安全。 (三)加大质量安全宣传力度。通过调研和座谈、向生产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塑钢门窗相关标准、要求及产品质量法等进行宣传解读,广泛提升塑钢门窗质量安全意识。
(四)加大企业巡查力度。根据塑钢门窗企业技术水平、规范程度和产品质量,制定相应的企业巡查计划。对技术水平和规范性较低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增加巡查次数。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责令整改,杜绝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下一步,我局把塑钢门窗纳入监督抽检计划中,加大监管的同时做好技术支撑。继续加强对塑钢门窗生产企业整顿,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旗塑钢门窗产品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9日
签 发 人:红岩
承 办 人:郭晓艳
联系电话:1590487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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