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斯朝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周边食品安全、绿色文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是我局的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消除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少年儿童饮食安全,鄂温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制定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迅速开展辖区内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明确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基础上,强化校园周边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把校园周边小超市、小食杂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者作为检查重点目标,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严管街”、农村牧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牧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列为重点区域,加强城乡接合部、农村牧区校园及周边等薄弱环节检查力度,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实现全覆盖检查。
二是以价格低廉的“五毛食品”(对儿童消费量较大的辣条、面筋、巴西烤肉、爆炒牛筋、手撕牛排等“五毛钱”小食品)、油炸食品、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食品、肉制食品、饮料、糖果、豆制品、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雪糕、糕点等儿童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检查产品。
三是以主要面向学生的食杂店、小超市、兼营食品的文具店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场所,以学校上学、放学时间为重点时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集中开展宣传和警示教育,集中曝光和清理一批违法违规经营者,在学期内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四是重点检查校园周边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小商店、食杂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规定,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检查有无不按法定条件储存、销售食品行为;检查有无销售“三无”、超期、腐败变质食品等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
五是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相关要求悬挂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
二、全面排查,摸清监管底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将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风险等级列为最高等级D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施严格监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问题清单,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监管台账。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三、明确职责,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放心食品自我公开承诺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经营放心食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温度控制、追溯管理、个人健康管理、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营造安全、放心的校园周边食品消费环境。
四、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年初以来,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执法车辆24台次,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16户次,发现食品未隔墙离地、散装食品未设立专区、预包装食品和日用品混放食品安全问题4个,已责令当事人当场整改。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