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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政府办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报送《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号: 鄂政办字〔2023〕50号
成文日期: 2023-08-11 发布日期: 2023-08-11
关于报送《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1 来源:政府办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做好《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请各单位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呼伦贝尔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附件1,全面梳理2023年需由旗政府决策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政策、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填写《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附件2)并盖公章,于2023820日前将电子版光盘和纸质版材料报旗政府122室。

对列入《目录》的事项,由旗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论证,经旗政府审定后公布实施。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此通知。

联系人:张晓威      联系电话:18204702000

附件:1.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2.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20238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或调整全的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一)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教育、文化、养老等方面的;

(二)商事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

(三)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的;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方面的;

(五)依法划定禁止区、规定禁止期等方面的。

二、制定全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包括: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

(二)国土空间规划、重要区域规划;

(三)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四)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制定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一)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

(二)国家级、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保护开发方面的;

(三)其他重要的土地、湖泊、森林、草原、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的。

四、需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包括:

(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重大城市建设项目;

(三)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

五、政府融资举债

六、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国有资产处置,国企重大投资、参股、合资、合作的产业项目

七、实行政府定价,且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八、对全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附件2

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上报单位(盖章):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承办时间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