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哈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行政执法主体方面和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存在部分执法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人员素质不高;行政主体较多,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苏木乡镇依法行政存在不作为和作为不及时现象,群众诉求渠道不够畅通;执法程序不合法,事实认定不清楚,调查取证不规范,存在行政执法行为违法现象。
为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水平。2月8日,旗司法局向全旗46个行政执法单位的604名行政执法人员发放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为全面提高全旗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3月31日联合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以及苏木乡镇法律顾问团队的律师,深入各苏木政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5月10旗司法局组织全旗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全旗各行政执法单位的45名执法人员在旗司法局会场参加视频培训。年初对全旗18个行政执法单位53卷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评查,经评查,分别评比出优秀2个、合格7个、基本合格9个单位,下发18份行政执法监督书和《关于对2022年度全旗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情况的通报》(鄂司发〔2023〕17号),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照评查意见各执法单位做到了对标对表,立行立改。
下一步司法局将会加大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执法监督作用。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工作。组织人员参加旗司法局开展的三期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旗本级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学习、培训方案,邀请法制专家、大学教授集中授课。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当全旗行政执法部门、苏木乡镇于7月30日前完成初赛,根据初赛结果推选出一支优胜队伍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复赛和决赛。
三是组织开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和考试。于11月30日前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旗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于8月20前开展全旗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食品药品、医疗保障、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执法领域进行督查,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问题逐项反馈。
五是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要按照《推进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呼司字〔2023〕21号)要求,优先从法律明白人、法律志愿者、法律工作者中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于6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义务监督员名册报市司法局备案。
六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开展涉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专项案卷评查。7月10日前,完成全旗各行政执法部门、苏木乡镇案卷自查自评和司法局抽卷评查。
七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加大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苏木乡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完善内部相关配套制度。每季度对全旗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检查通报,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
承办人:娜仁花
联系电话:881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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