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召开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
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专题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要求,强化政治意识,高效推进“五大任务”落实,8月21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精神。
会议指出,条例以“一条主线”“两个重点”“三大战役”“四个约束”“五个支撑”为体系,系统规定了自治区未来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为我们完整、准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要求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意义十分重大。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贯通起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条例精神实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精神切实推进“五大任务”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不断取得新成效,用实干担当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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