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敏杰主持召开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喜明、胡日查、杜晓丽参加会议,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鹿传深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到25人,实到1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已垦林地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开展情况的报告、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旗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强调,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抓好“十四五”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项目,全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增强依法管理和事故的防控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自治旗生态修复的后续工作。要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推深坐实呼伦贝尔“五大计划”行动,做优做强鄂温克族自治旗“六个示范区”。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压实整改责任。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自治旗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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