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旗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刘贺有(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旗水利局党组和旗水利局全面工作。
彬彬(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刘贺有局长工作,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监管;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牧区水利工作;负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坝护岸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分管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水利综合股(工程管理股)。
阿斯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刘贺有局长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权限内水资源调度;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和水利统计相关工作。负责河湖股工作、河湖长制办公室业务工作。负责水利局党建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治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群团、行政审批、财务和人事等工作。分管水利局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和计划财务股、河湖股。
鄂温克族自治旗水利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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