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10月28日,鄂温克旗环食药侦大队积极与林业和草原局在林区牧区开展保护森林草原资源联合执法工作。
由于森林公安转隶到地方公安机关,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责任不清、衔接不畅、工作效率低、案件办理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同意,决定授权自治区地方森林公安机关在授权期限内行使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权,授权期限为1年。根据授权,鄂温克旗环食药侦大队将在森林案件、野生动植物案件、森林草原防火案件等方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草原案件、自然保护地案件、湿地案件等方面与林业和草原局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工作。为了尽快进入工作状态,环食药侦大队积极与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主动进行全面沟通,迅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环食药侦大队有了授权依据,今后不在有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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