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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02 发布日期: 2023-11-02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1-02 来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组织拟订全旗卫生健康政策、措施、规划,制定地方卫生健康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并指导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推进全旗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分级诊疗。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组织开展全旗爱国卫生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艾滋病防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准入管理,建立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交流、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期药品预警。

6、负责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旗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鄂温克族自治旗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完善落实计划生育、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

9、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推进蒙医药中医药行业发展工作。保障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改革发展与对外交流合作,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和振兴发展。

11、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3、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4、职能转变。旗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鄂温克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牧区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旗发改委有关职责分工。

旗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旗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旗发改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旗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旗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

旗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旗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旗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旗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并及时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旗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旗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旗医保局有关职责分工。旗卫生健康委、旗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设置及单位人员基本情况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单位基本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单位是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一级单位,为行政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计划生育协会、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息信发展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爱国卫生服务中心。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嵯岗苏木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乡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北辉河苏木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中心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西苏木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卫生院、鄂温克族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地区蒙医所、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共19家。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9家,具体包括:1家部门本级、1家参公单位、15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产、2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嵯岗苏木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6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乡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7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8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北辉河苏木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9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镇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0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辉河中心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1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西苏木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2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3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4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红花尔基镇卫生院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5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6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7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地区蒙医所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8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19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卫健委机关及全系统干部职工在旗委、旗政府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立足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进全旗人民健康福祉。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坚持加强管理,全面领导重落实:先后召开12次党组会议、10次专题会议、22次干部职工大会、3次全系统工作会议,23次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各类会议精神,谋划和研究各项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坚持完善拓展,人才建设有保障:2022年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2名,参加全科助理医生转岗培训1名;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中,共初审并录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生信息223人、护理学资格考生信息12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信息58人、人才评价考试2人;申报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人员共计29人;二级综合医院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14人,苏木乡镇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培训25人;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14人。

三、坚持有力有序,疫情防控保平稳:

(1)及时组建新冠疫情工作体系。由旗医疗防控专班和卫健系统指挥部组建起专家研判组、流调队伍、消杀队伍。及时补充完善工作方案、预案,不断与时俱进修订、落实“五有三严”防控措施。全年使用呼伦贝尔市核酸筛查管理平台核酸采样2388557人次,打印条形码101万张,储备条码3万张。截至目前,共完成16800人流调、出动消杀车辆车次,出动消杀人员2800人次,消毒面积42万平方米,使用12.6吨消毒药液等各类药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中医药防控救治组,并将中医药物资纳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管理。

(2)积极应对突发疫情。10月7日以来两次突发疫情,先后组织953人参加全旗25轮全员核酸检测、12轮区域核酸检测、11轮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采样、物资配送、检测工作,累计采样和检测超过150万人份核酸试剂,并为隔离点隔离人员、工作人员和阳性感染者配送香囊5023个,查干汤4231人份。

(3)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筑牢免疫屏障。截至12月16日,全旗共完成新冠接种第一剂次131718人、接种第二剂次131676人次,60-79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24364人次,接种率为98.44%,第二剂次接种23501人次,接种率为94.14%(目标95%),加强针20117人次,接种率为80.61%(目标为95%),80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1865人次,接种率为85.65%(目标为90%)第二剂次接种1610人次,接种率为67.65%(目标90%),加强针接种1046人次,接种率为44.87%(目标为90%)

(4)项目建设紧扣新冠疫情防控体系建设。规范医疗机构核酸采集点改造建设,对各医疗机构核酸采集现有房屋布局及就诊流程进行完善,利用改造方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人性化。开展发热门诊升级改造,旗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建设完成,已投入使用;伊敏分院发热门诊改造完毕并验收使用;旗蒙医院计划建设发热门诊,大雁卫生院发热门诊投入使用;各苏木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改造正在规划,预计2023年1月投入使用。扩大核酸检测能力,旗医院今年8月份增加了核酸检测设备(提取仪和扩增仪);疾控中心完成了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设备安装,验收并投入使用;伊敏分院和大雁镇卫生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已投入使用。增加医院负压病房建设,旗医院传染病房设置了8间负压病房,12张床位的负压ICU,可有效应对传染病在院区传播,严防院内感染

(5)积极开展新冠核酸应检尽检工作。截止11月25日,现有重点人员涉及12个行管部门27类重点人员,在册人员底数26555人,其中学校师生22036人,其他重点行业人群4519人。2022年“应检尽检”累计完成重点人群核酸采样80.1412万人,环境采样5.8865万个点位。应检尽检专班要求各行管部门按照每周2检的工作要求按日安排采样计划,每天每个行业都要有重点人群完成采样,提高了监测预警灵敏度。卫健委重新调医护资源,全旗共设置固定应检尽检采样点18个,每日投入卫健系统医护人员166人次,(其中采样人员105人,检验人员15人,样本转运28人,医废转运16人,应检尽检专班卫健委工作人员2人)每日使用车辆43台次,每月采、送、检等各环节共计投入经费约52.4474万元

(6)加强常态化鼠疫防控。制定并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鼠疫防控工作方案》和《鄂温克族自治旗鼠疫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旗鼠疫防控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内部培训,推广和使用了“鼠疫问诊十条信息”。明确了旗人民医院作为我旗鼠疫定点救治医院,并开展了诊疗培训,培训覆盖率和相关知识知晓率100%。大力开展鼠疫健康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鼠疫防控的敏感性,提升防治知识知晓率。利用微信平台发布防疫科普常识,宣传“三不三报”制度等信息。为完善我旗鼠疫防控体系建设,推进蒙古旱獭鼠疫监测工作,依据《呼伦贝尔市10月份鼠疫监测计划》要求,完成了与各监测旗县交界处鼠疫实地踏查工作

四、坚持纵深推进,提升服务见真章:

(1)高效落实医疗救治工作。全年,预检分诊541983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1925人;提供5次大型活动医疗保障任务;配合教育局完成2022年旗内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康复治疗评估工作;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处理死亡医疗纠纷4起;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多措并举,开展院感防控工作督查检查工作,通过“四不两直”方式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轮次;继续监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备使用情况,定期报送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表和基本药物配备占比情况,通过年度总结报送情况,今年我旗两家二级医疗机构旗人民医院和旗蒙医医院网上采购基本药物占比和自治区平台基本药物占比都能够达标,旗人民医院基本药物金额占比50.43%,品种占比72.19%。旗中蒙医院基本药物金额占比52.45%,品种占比75%。十二家基层卫生院中还存在个别卫生院采购药品数量少,导致我旗基本药物金额占比只有61.61%。品种占比80.12%

(2)扎实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卫健委基层司<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对全旗12家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截至目前我旗2家基层医疗机构已达到基本标准;

(3)切实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印发《关于基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全旗家庭医生电子签约率22.3%,重点人群电子签约率45.4%,对脱贫人口签约做到了应签尽签;“世界家庭医生日”12家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与家医相约和健康相伴”主题的宣传活动,累计现场签约590余人,接受义诊群众1379余人,发放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手册10304份。

(4)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管理。一是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基层卫生相关工作绩效考核方案》,调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组和专业技术指导组;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了绩效考核,考核累计筛查数据库电子健康档案11万份,抽查重点人群健康档案1040份,电话访谈了360名重点人群。二是截至目前为全旗常住居牧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11915份,建档率82.91%。早孕建册率99%,产检率98.84%,产后访视率98.84%。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在9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99.17%,儿童健康管理率92.25%,儿童系统管理率95.28%,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2.55%,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81.69%。高血压病患者规范管理率40.33%;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69.93%。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39.15%;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53.4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8.57%。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3.43%。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86.04%。肺结核病患者治疗、随访管理率为100%,规则服药率98.11%。三是收到并分配中央级、自治区级、市本级和旗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043.9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87.93万元,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补助资金。

(5)推动乡村公共卫生服务建设。一是联合十部门出台《鄂温克族自治旗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指导卫健系统开展2022年乡村卫生振兴,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延续、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二是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旗蒙医院定为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设立“林定坤名医工作室”开展诊疗,与市人民医院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多措并举使贫困户看病不再难,既减轻医疗负担又在家门口享受高水平的医疗服务,为牧民摆脱疾病困扰。三是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目标,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为依托、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为托底保障,推行旗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制度等多项医疗救治保障。四是开展医疗卫生“专家人才下基层”助推呼伦贝尔市“三服务一促进行动”乡村人才振兴工作,开展义诊活动累计体检1000余人次。

(6)提升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蒙医药)振兴工作。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振兴中医药(蒙医药)行动2022年推进方案》和《鄂温克族自治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蒙医馆)提档升级工作方案》,在基础型中医馆(蒙医馆)建设已达到100%的基础上,4所项目单位按照示范型和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标准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嘎查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蒙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目前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嘎查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蒙医)服务;全旗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蒙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分别为61%和77%;年内,旗蒙医医院心病科、药浴科,旗人民医院中医科申报市级中医(蒙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专病)评审,已提交申报材料,等待实地验收。

五、坚持稳步提升,健康保障落实处:

抓好“健康鄂温克行动”工作。 召开两次“健康鄂温克”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圆满完成迎接“健康内蒙古”专项督查组对蒙中医振兴、全民健身行动、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和中小学生健康促进及控烟行动等五项工作的督查。2022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5%。

爱国卫生运动氛围浓厚。结合文明城镇创建活动,强化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全旗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周五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全年捡拾清理白色垃圾及枯枝树叶38190袋,清理建筑垃圾4936车、生活垃圾14541车、防疫垃圾48480公斤、餐厨垃圾2304.1吨、棚改垃圾817车、清雪2717车。

着力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制定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和《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考核方案》,截至目前累计安装灭鼠毒饵站38个、诱蝇笼123个、灭蝇灯487个,投放药饵约187公斤。同步开展了“四害”密度监测,在社区设置监测点6个、乡镇监测点11个。

全面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本年度全旗共确认计生特别扶助对象390人,发放特别扶助金3119400元。确认农村牧区奖励扶助对象333人,发放奖励扶助金319680元。为1048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发放奖励费226930元。为21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扶助金2144400元。

积极做好托育机构备案登记。截至目前我旗有三岁以下托育机构5家,其中3家普惠性托育机构、2家非普惠性托育机构,目前已全部进行备案。五家机构共计托位260个,已达到每千人1.86个托位。

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今年3月旗人民医院单独设立老年医学科,配备了5名医护人员,为全旗老年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与旗社会福利中心签订医养结合协议书,为入住养老机构老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为养老院老人提供及时的医疗问诊,派资深专家为需要医疗救治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福寿安养院内设蒙医诊所,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开展传统五疗及蒙医诊疗,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及健康教育,指导老年患者日常保健、康复训练。乡镇卫生院与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为全旗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6项内容的医养结合服务,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全年医养结合服务指导10098人。

提升妇幼健康工作管理。提升妇幼健康工作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6.88%,孕妇住院分娩率100%;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2.55%,完成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9%,产前筛查率达97.22%,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婴儿死亡2.7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33‰。无孕产妇死亡。加强托幼机构体检,儿童健康体检1095人,老师健康体检366人。

六、坚持加快推进,协同保障稳落实

(1)着力加大监督执法能力。截至目前,对辖区内835家已经完成市卫健委下达的绩效考核内容,监督3611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共对107家医疗机构、448家公共场所、24家学校、32家托幼机构、7家生活饮用水、53家职业卫生、73家消毒产品、107家传染病、2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8家放射卫生、3家妇幼机构、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下达1403份监督意见书;771份监督检查表;监督督办25件违法案件,处罚金额13.6万元,没收非法所得0.1572万元。疫情防控期间责令停业整顿19家。国家、市、旗双随机任务完成率100%。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2022年,卫建系统实施建设项目2个,分别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及污水处理、制氧供氧等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截至目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完成总工程量70%,医疗污水处理专业施工已进场施工,正在安装设备,完成总工程量80%。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及污水处理、制氧供氧等配套建设项目于9月15日竣工,11月20日投入使用。

(3)规范管理卫生计生工作。2022年全年共出生486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52人;出生率为3.98‰ 5.67‰,比去年同期减少1.69‰。其中:非农业人口出生378人,比去年减少169人;农牧业人口出生108人,同比减少42人。 全年出生中男婴260人,女婴226人,性别比为115(上级要求103-107),高于正常值。一孩性别比117;二孩性别比113;多孩性别比107;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2.6% (上级要求85%以上)。人流比为0.02(上级要求0.2以下)。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4,657.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29.27万元,增长7.87%,变动原因:2022年上级专项指标拨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管理、乡村一体化管理嘎查村医补助、公立医院改革补助、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蒙中医药专项、计划生育服务补助等资金年初没有例入预算,按指标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33.91万元,增长25.4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4,657.7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1,316.0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8,735.37万元,增长38.69%,变动原因:2022年大雁卫生院扩建工程专项债券投资、旗疾控中心大楼工程专项债券投资、旗人民医院综合传染病区建设专债券投资等拨款增加;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多次反复,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疫情投入增加,导致收入决算比上年大幅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749.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29.64万元,减少30.54%,变动原因: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因疫情防控需要用非财政拨款结余采购防控物资及应急药品,支出增加结余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2,591.9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71.82万元,减少34.61%,变动原因:2021年度上级专项拨付结转资金2022年度全部完成支付进度

(二)支出决算总计34,657.7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2,225.2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833.99万元,增长32.12%,变动原因:2022年大雁卫生院扩建设工程、旗疾控中心大楼工程、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工程等专项债券资金本年度全部支付,比上增加投入。

2.结余分配781.46万元。结余分配事项:医疗卫生机构事业收入与事业支出差额转入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69.58万元,减少46.14%,变动原因: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事业收入减少,结余分配额度相应减少。

3.年末结转和结余1,651.01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事业收支结转结余、项目采购中未支付的质量保障金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0.51万元,减少7.33%,变动原因:(1)2021年结转专项国债项目资金2022年全部支出;(2)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事业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3)因国库预算执行政策变化,预算资金不得转入实体账户的要求,专项结转资金由财政收回预算导致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1,316.0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53.55万元,占54.7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0万元,占22.03%;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6,745.73万元,占21.54%;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516.78万元,占1.65%。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2,225.24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9,879.25万元,占61.69%;

本年项目支出12,345.99万元,占38.3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33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886.1万元,增长25.13%,变动原因:2022年上级专项指标拨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管理、乡村一体化管理嘎查村医补助、公立医院改革补助、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蒙中医药专项、计划生育服务补助等资金年初没有例入预算,按指标增加,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加大疫情防控经费投入;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96.08万元,增长55.62%,变动原因:2022年大雁卫生院扩建工程专项债券投资、旗疾控中心大楼工程专项债券投资、旗人民医院综合传染病区建设专债券投资等拨款增加;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多次反复,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疫情投入增加,导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决算比上年大幅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决算支出情况。按照“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的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结合本部门同一年度部门预算“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应情况,对年度涉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类、款、项情况进行说明,并说明与预算差异情况。说明模板仅作展示举例,说明后将单位未使用科目删除,同时检查序号是否连续。)

一般公共预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187.05万元。与年初预算12,544.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37.0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9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 3   万元,支出决算  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本部门维稳任务增加,年初预算不足,中期从鄂温克族自治旗信访局调剂维稳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672.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06.7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  37.37  万元,支出决算5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7.58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模块出现错误,行政退休经费预算数不足,中期追加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35.51万元,支出决算7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6.2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模块出现错误,退休经费预算数不足,中期追加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678.78 万元,支出决算71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2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模块出现错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预算数不足,中期追加预算。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 73.18 万元,支出决算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9.1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每个单位按1人清算职业年金,实际执行时清算职业年金的退休人员平均不到1人。

5.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 0.38 万元,支出决算6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186.8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死亡人员是突发事件,单位无法按预计死亡人数,发生死亡时临时追加经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4,829.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311.63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83.20万元,支出决算17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为保障疫情防控需要,行政单位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64.04万元,支出决算4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项目无法实施,经费没有完全支付。

3.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202.00万元,支出决算23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行政单位新调入事业人员3人,决算数增大。

4.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2669.25万元,支出决算297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旗人民医院追加项目资金,决算数据增大。

5.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年初预算894.85万元,支出决算118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旗蒙医医院改扩建工程、北辉卫生院及周转宿舍工程清偿拖欠债务,增加决算支出。

6.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0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上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没有年初预算,中期按指标追加拨款,决算数增大。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2361.75万元,支出决算258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基层医疗机构事业编公开招聘人数增加,中期增加人员、项目预算,决算数增加。

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9.53万元,支出决算15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8.2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基本药物及乡村一体化上级专项拨款没有年初预算,中期按转移专项指标追加拨款,各医疗机构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本年度完成支付,决算数增加。

9.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年初预算934.39万元,支出决算102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5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疾控预算控机构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模块计算错误,人员支出预算数不足,中期追加预算,决算数据增加。

10.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313.89万元,支出决算32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卫生监督机构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模块计算错误,人员支出预算数不足,中期追加预算,决算数据增加。

11.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年初预算294.06万元,支出决算34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妇幼保健机构一体化系统预算管理模块计算错误,人员支出预算数不足,中期追加预算,决算数据增加

12.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31.60万元,支出决算89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35.4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拨款和基层医疗机构2021年度结转资金没有列入年初预算,本年按指标文件追加拨款,2021年结转资金全部支出,决算数增加。

13.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4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2.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拨款没有年初预算,本年按指标文件追加拨款,决算数增加。

14.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1531.03万元,支出决算335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旗财政追加经费,决算数增加。

15.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6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6.3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上级拨付转移支付指标拨款60万元,没有年初预算,指标文件追加拨款,决算数增加。

16.中医药(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年初预算15.00万元,支出决算1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中医药项目无法完,决算数减少。

17.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年初预算376.17万元,支出决算68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9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计划生育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指标拨款没有年初预算,中期按指标文件拨款,决算数增加。

18.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计划生育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指标拨款没有年初预算,中期按指标文件拨款,决算数增加

1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6.83万元,支出决算2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83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一体化系统预算模块计算错误,年初预算不足,中期追加预算,决算数增加。

2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81.90万元,支出决算59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一体化系统预算模块计算错误,年初预算不足,中期追加预算,决算数增加。

2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年初预算3.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因新冠疫情影响,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无没开展工作,预算没有执行。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677.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6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641.88  万元,支出决算67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5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一体化系统预算模块计算错误,年初预算不足,中期追加预算,决算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741.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68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75.05万元、津贴补贴1845.90万元、奖金28.7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25.5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36.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2.1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5.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1.39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690.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9.85万元、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753.83万元、抚恤金76.62万元、生活补助81.33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奖励金214.44万元、住房公积金786.51万元、提租补贴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1,05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52万 元、印刷费1.50万元、咨询费31.74万元、手续费0.19万元、水费0.47万元、电费6.36万元、邮电费9.86万元、取暖费382.54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8.08万元、维修(护)费123.73万元、租赁费0.05万元、会议费、培训费2.58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专用材料费194.14万元、专用燃料费0.20万元、劳务费116.12万元、委托业务费2.20万元、工会经费14.76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6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2.8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1.69万元、无形资产购置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5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5,445.9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1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万元(主要是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支聘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0.00万元、奖金0.00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46.73万元(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开支出职工绩效考核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2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外聘人员开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住房公积金0.00万元、医疗费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1.78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外聘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的聘用人员工资)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63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9.75万元、印刷费38.23万元、咨询费0.00万元、手续费0.00万元、水费5.80万元、电费9.73万元、邮电费13.82万元、取暖费0.00万元、物业管理费1.80万元、差旅费604.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151.61万元、租赁费34.60万元、会议费0.00万元、培训费2.7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专用材料费963.57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专用燃料费16.14万元、劳务费39.21万元、委托业务费279.67万元、工会经费0.00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3.45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90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20.64万元(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防控工作人员因病药品支出)、奖励金366.26万元(2022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奖励、特殊家庭两节慰问金等)。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58.32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258.32万元。

)资本性支出144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81.1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231.53万元、大型修缮132.3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5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23.33万元,支出决算118.55万元,完成预算的96.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1.79万元,支出决算117.81万元,完成预算的96.73%;公务接待费预算1.54万元,支出决算0.74万元,完成预算的48.22%。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2022年严格“三公”经费标准,控制公车使用要求、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下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8.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1万元,占99.37%;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占0.6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部门购置车辆发生的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9.7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车辆购置活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6.64万元,增长16.45%,变动原因:2022年因新冠疫情多次返复,疫情防控任务加重,车辆使用次数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4万元,接待12批次,9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接待上级检查督导工作组和兄弟旗县考察学习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接待因公到我部门考察国(境)外人员。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64万元,减少46.31%,变动原因:2022年严格接待标准,没有公函不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公务接待费明显下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6,9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498.1万元,增长392.19%,变动原因:2022年增加了专项债券投入到大雁卫生院扩建工程、旗疾控中心大楼工程、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工程。其中:

(一)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 6900.00 万元,主要用于大雁卫生院扩建工程及设备、旗疾控中心大楼工程及设备、旗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工程及设备等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32     个,实施项目155个,完成项目155 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2,345.99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158.52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2,273.4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059.69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8.55万元,减少20.22%,变动原因:2022年预算方式变化,部分计划生育一卡通经费按项目列入预算,按项目核算,至使机构运行经费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9.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4.7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1.9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74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

(特别强调:依据“公开12表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数据填列。)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4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3   个,二级项目 7 个,共涉及资金5,44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3  个,其中,一级项目  3  个,二级项目 7 个,共涉及资金6,9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呼财社【2022】441号自治区计生奖励扶助”、“呼财社【2022】1020号中央计划生育三项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费”等   153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格项目评价结果均为90以上,结论均为“优”,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445.99  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6900.00 万元。其中,对“大雁卫生院扩建工程”、“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综合得分为90分以上,综合绩效评价结论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  152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3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155 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呼财社【2022】441号自治区计生奖励扶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1.09  分。全年预算数为 3.42 万元,执行数为 3.4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呼财社【2022】441号《关于下达2022年计划 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完成2022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益人预先指定银行卡上,但由于部分受益人银行卡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使用,导致银行卡被锁死,部分资金滞留财政一卡通专户。下一步改进措施:与财政部门、基层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发放银行、受益人及时沟通,保障受益人银行卡畅通无阻,保障一卡通资金及时发放。

 

 

 

 

 

 

 

 

 

 

 

 

 

 

 

 

 

2.呼财社【2022】1020号中央计划生育三项制度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9.22  分。全年预算数为 52.00 万元,执行数为 52.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发放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呼财社【2022】1020号)专项资金的发放,提高了受益家庭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益人预先指定银行卡上,但由于部分受益人银行卡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使用,导致银行卡被锁死,部分资金滞留财政一卡通专户。下一步改进措施:与财政部门、基层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发放银行、受益人及时沟通,保障受益人银行卡畅通无阻,保障一卡通资金及时发放。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保险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8.90   分。全年预算数为 11.70 万元,执行数为 11.7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完成了390人特殊家庭人员参加商业保险,参保率100%,资金全部到位,提高参保人员大病和人身意外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参保人员意外医药费没有及时得到补偿,主要是参保人不清楚报销流程,无法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下一步改进措施:与保险公司协调,要求保险公司每人一张保险卡包括报销标准和报销流程发放到每个被保险人手中,并且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这项惠民项目家喻户晓。

 

 

 

 

 

 

 

 

 

 

 

 

 

 

 

 

 

 

 

 

 

 

 

 

 

 

 

 

 

 

 

 

 

 

 

 

 

 

 

 

 

 

 

 

 

 

 

 

 

 

 

 

 

 

4.呼财社【2022】441号自治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4.78 分。全年预算数为 6.72 万元,执行数为 6.7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根据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了计划生育父母奖励,保障了计划生育家庭政策待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通过财政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益人预先指定银行卡上,但由于部分受益人银行卡超过6个月以上没有使用,导致银行卡被锁死,部分资金滞留财政一卡通专户。下一步改进措施:与财政部门、基层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发放银行、受益人及时沟通,保障受益人银行卡畅通无阻,保障一卡通资金及时发放。

 

 

 

 

 

 

 

 

 

 

 

 

 

 

 

 

 

 

 

 

 

 

 

 

 

 

 

 

 

 

 

 

 

 

 

 

5.鄂温克族自治旗疾控中心大楼工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9.44  分。全年预算数为 1700.00 万元,执行数为 17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呼财债【2021】1020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转贷2021年第二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支付鄂温克族自治旗疾控中心大楼项目设备款及工程款,加快工程进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进度慢,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主要是资金不足,企业不按进度施工;2、项目部分资金得到落实,目前按工作程进度看资金支付明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财政及上级部门勾通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及时清欠政府债务,减少政府债务负担,加快工程进度。

 

 

 

 

 

 

 

 

 

 

 

 

 

 

 

 

 

 

 

 

 

 

 

 

 

 

 

 

 

 

 

 

 

 

 

 

 

 

 

 

 

 

 

 

 

 

 

 

 

 

 

 

 

6.大雁卫生院扩建工程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7.94  分。全年预算数为 1900.00 万元,执行数为 19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完成大雁镇卫生院扩建工程款专项债券资金的支付,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完成了项目转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部分资金得到落实,目前还有没有结清的尾欠工程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与财政及上级部门勾通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及时清欠政府债务,减少政府债务负担。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 98.9 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评价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


 

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总体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核查、资料收集等方式,对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进行系统评价。

通过评价,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 90.79 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14.00

12.00

24.00

21.49

28.00

23.3

34.00

34.00

100.00

90.79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 1

(一)项目背 1

(二)项目内容 2

(三)项目资金情况 3

二、评价工作简 4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4

(二)绩效评价依据 4

(三)绩效评价原则、方式方法 6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6

(五)绩效评价程序 8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 9

(一)决策情况分析 9

(二)过程管理情况 12

(三)项目产出情况 16

(四)项目效益情况 21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 23

五、存在的问 25

(一)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25

(二)部分苏木乡镇卫生院全年工作未达到年初计划 25

六、相关建议和改进措 25

(一)强化绩效管理意识 25

(二)合理编制年初计划 26

七、附 27


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规范财政预算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财监〔2019〕1343 号)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字〔2023〕18 号)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通过查阅资料、分类抽样、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方法,对该项目的决策情况、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及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此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

 

 

 

1


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我国全部人口,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健康息息相关。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基层字〔2022〕316 号)及《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24 号)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提升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了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二)项目内容

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分别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统筹做好实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 0~6 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和 2 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服务项目;不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的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 SARS 防控、鼠疫防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等 16 项服务内容。

(三)项目资金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数为 837.9万元,由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 2022 1 20日以《关于下达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呼财社〔2022〕59 号)文件下达。


二、评价工作简述

为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内财监〔2017〕2082 号)等文件要求,并根据项目单位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次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依据被评价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对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进行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对于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管理,提高重点项目实施质量,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体系。在系统把握项目的基础上,通过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分析,对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决策、过程、产出、效益进行分析,并对评价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以完善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依据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并结合以下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  年修正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9 号)(2020 年 8 月 3 日修订);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


 

发〔2018〕34 号);

4.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 号);

5. 《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20〕10 号);

6.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内财监〔2019〕1343  号);

7.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 号);

8.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基层字〔2022〕316 号);

9.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字〔2023〕18 号); 10.《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

24 号);


11.其他相关资料等文件,科学编制绩效评价体系,合理分配指标权重,以充分体现和客观反映绩效状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原则、方式方法

评价工作组依据相关政策文件,本着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的原则,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比较法、实地核查法、因素分析法以及公众评判法等方法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针对指标体系中项目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完整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主要运用案卷研究法,依据国家发展规划、项目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其进行定性评价;针对绩效指标与绩效目标匹配性、绩效目标的细化量化程度、项目实施及时性指标,运用因素分析法与数据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定量评价;针对项目执行产出指标

,运用案卷研究法、成本效益分析法与数据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针对公众满意度、项目效益指标,主要运用公众评判法与数据统计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依据随机访问进行定量分析。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工作组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为基础,结合

项目特点,经充分讨论后,制定了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5 号)中实施期结束后的评价更加注重产出和效益要求,考虑到该项目现已经完成,评价工作组适当调增产出和效益指标分值,并根据项目特点调整完善了二、三级指标,明确每个三级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 4 个一级指标,项目立项、资金

管理等 11 个二级指标,立项依据充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等 27

个三级指标。本次评价体系满分 100 分,其中决策 14 分,过程 24分,产出 28分,效益 34 分。根据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成四个等级:

综合得分在 90(含)-100 分为优;综合得分在 80(含)-90 分为良;综合得分在 60(含)-80 分为中;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为差。 综合得分的计算过程如下:

二级指标评分=Σ本级所含有的三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得分=Σ本级所含有的二级指标得分

综合得分=决策得分+过程得分+产出得分+效益得分


评分过程中,末级指标评分按照定量、定性指标不同采取不同的评分方式,定量指标由评价工作组根据具体数据计算得分;定性指标根据资料证据、评分规则,在项目的深入了解和预算绩效管理领域的专业判断下进行评分。

(五)绩效评价程序

本次评价工作从 2023 8 月初启动,至 2023 9 月底结束,共经历前期准备、评价实施、评价总结三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为保证按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在明确委托方要求的前提下,评价工作组对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 目绩效评价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对评价的主要指标和重点内 容进行完善和细化,明确需收集的绩效资料,并根据本次绩效评 价总体工作的任务和时间要求,确定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进度 安排及各方职责。

2. 实施阶段

评价工作组深入到被评价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了解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监管情况、采购流程、资金使用成效等情况,收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项目资料后进行整理和分析。

3. 评价分析阶段

评价工作组细化量化完善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


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结合被评价对象提供的资料,分析并进行评分。

4. 撰写并报送评价报告

本次项目指标体系评分结束后,由评价工作组根据相关意见,撰写评价报告,总结本次评价工作,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 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评价工作简述、绩效评价 指标分析、综合评价情况和评价结论、存在问题、相关建议和改 进措施以及相关附件,绩效评价报告将全面地反映绩效评价工作 的过程和成果。在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意见后,报送评价报 告终稿。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1. 项目立项情况

(1) 立项依据充分性

该项指标分析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央、地方发展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评价发现,项目实施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基层字〔2022 316 号)及《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


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

〔2022〕24 号)要求,项目立项与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相符,并与部门职责相符,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此项分值 4 分,实际得分 4 分。

(2) 立项程序规范性

该项指标分析项目申请、设立的程序及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经过专家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完整性。

依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基层字〔2022〕316 号)及《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24 号)文件要求: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为 84 元,其中原 12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 75 元。2020 年和 2021 年

分别新增的 5 元经费按原渠道执行,2022 年新增 5 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项目立项规范,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此项分值 4 分,实际得分 4 分。

2. 绩效目标

(1) 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


效益,位于整个预算管理活动的龙头地位,不仅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是项目运行监控的标尺,绩效目标设置是否合理则尤为关键。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考核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核查发现,各苏木乡镇卫生院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客观实际,确定了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并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绩效目标设定较为合理。该项指标满分 3 分,实际得分 3 分。

(2) 绩效指标明确性

该项指标主要分析绩效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数相匹配,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指标与绩效目标的对应情况;分析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细化量化情况。

评价发现,各苏木乡镇卫生院从从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年度绩效目标,但也存在未填写年度目标、指标性质设置不合理、年度指标值设置为“≥100%”等问题。该项指标满分 3 分,实

际得分 1 分。

(二)过程管理情况

1. 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 资金分配合理性

该项指标主要考察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情况。

依据《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

24 号)文件要求,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涉及卫生院共计 12

个,具体分配情况见表 1:

1 各卫生院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资金表

 

资金数(万元)

1

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8.84

2

大雁镇卫生院

318.07

3

伊敏河镇卫生院

145.35

4

红花尔基镇卫生院

24.57

5

辉苏木中心卫生院

17.09

6

辉苏木北辉卫生院

11.68

7

伊敏苏木中心卫生院

19.62

8

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

17.09

9

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

14.46


 

10

锡尼河西苏木卫生院

26.11

11

巴彦嵯岗苏木卫生院

9.70

12

巴彦塔拉乡卫生院

14.92

837.50

 

 

评价发现,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科学合理。此项分值 3 分,实际得分 3 分。

(2) 资金到位率

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预算为

837.5 万元。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基层字〔2022〕316 号)及《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24 号)文件,2022 年共计下达中央资金 837.5 万元,资金全部到位。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837.5万元/837.5 万元)×100%=100%。此项分值 3 分,实际得分 3 分。

(3) 资金到位及时率

2022 年收到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837.5 万元,资金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837.5 万元/837.5万元)×100%=100%。此项分值 3 分,实际得分 3 分。

2. 资金管理情况


(1) 预算执行率

该项指标主要考察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实际支出资金: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经评价工作组考核,截至 2022 12 31 日,该项目已完成,实际支出资金为 808.41 万元,资金执行率为 96.52%,此 项分值3 分,实际得 2.89 分。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情况。

评价发现,该项目所使用资金全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 和,符合《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

24   号)文件要求,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综上,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此项分值为 3 分,经评价工作组考

核,该项指标得 3 分。

3.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 过程管理规范性


该项目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规范,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是否按照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业务资料是否及时归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规范情况。

经评价工作组核查,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制度落实情况较好,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且项目未发生变动,不涉及调整及支出调整。同时,项目采购程序较为规范,过程资料存档齐全,资料已做到及时归档。根据现场抽查财务资料了解,项目的资金支出情况有明确记录,相应业务回单、记账凭证、发票等资料保存完备。该项指标总分为 3 分,经评价工作组考核,该项指标得 3 分。

(2) 绩效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指标主要考察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监控开展情况,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评价发现,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涉及的 12 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均已开展绩效监控工作,但各苏木乡镇卫生院绩效监控表普遍缺少当年度目标。该项指标满分为 3 分,评价得分 1.8


分。

(3) 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指标主要评价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

 

助资金项目是否按照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是否达到要求。

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查阅资料后发现,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针对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自评工作,编制了绩效自评表,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内容合理,自评情况较好,但也存在自评表中均未明确预期目标、指标未达到年初目标但未明确偏差原因等问题。该项指标总分为 3 分,经评价工作组考核,该项指标

1.8 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预防接种工作、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工作、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9 项工作,经评价,产出数量完成情况如下。

(1)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完成情况

评价发现,各苏木乡镇卫生院 2022 年度均涉及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通过对比绩效目标申报表、实施方案等资料,确定各苏木乡镇卫生院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目标均为 90%。通过结合绩效自评表及相关档案资料发现,多数苏木乡镇卫生院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均已达到 90%,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完成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部分苏木乡镇卫生院尚未达到年初目标,如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卫生院、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等。该项指标满分 2 分,评价得分 1.2 分。

(2) 预防接种工作完成情况完成情况

预防接种工作重点关注预防接种证建卡情况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在预防接种证建卡方面,各苏木乡镇卫生院 2022 年度预防接种证建卡率目标均为 100%,实际实施过程中仅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未达到年初目标;在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方面,部分乡镇尚未达到年初工作目标,如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造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未达到 95%。该项指标满分 2 分,评价得分 1.2 分。

(3) 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新生儿方式、儿童健康管理、早孕建册、孕产妇管理及产后访视。评价发现,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均存在多项工作未达到年初目标的情况,如: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早孕建册率仅为 85%,未达到年初目标等。该项指标满分 2 分,评价得分

1.1 分。

(4)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评价发现,多数苏木乡镇卫生院 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未达到年初目标,且红花尔基镇卫生院、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差距过大。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该项指标满分 2 分,评价得分

1 分。

(5)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主要包括高血压患者管理及糖尿病患者管理。评价发现,各苏木乡镇卫生院 2022 年高血压患者建档工作及糖尿病患者建档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均已达到年度指标值,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总体较好。该项指标满分 2 分,评价得分 2 分。

(6)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主要考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年初目标。评价发


现,多数苏木乡镇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实际完成值达到年初目标,但也存在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尚未完成全年工作。该项指标满分 2 分,评

价得分 1.6 分。

(7)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主要评价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年初目标。评价发现,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及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年度目标设定为 90%,但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均未达到年初目标。该项指标满 2 分,评价得分 1.2 分。

(8)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成情况

该项指标主要评价格苏木乡镇卫生院是否严格落实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 0-36 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评价工作组通过对比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自评表、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确定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际完成率已达到 100%,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该项指标满 2 分,评价得分 2 分。

(9) 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成情况

依据《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

24  号)及项目单位自评资料,2022  年度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


作实际完成率已达到 100%,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该项指标满 2 分,评价得分 2 分。

2. 产出质量

该项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单位全年完成的各项工作是否达到计划标准。

评价工作组通过结合《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卫联发〔2022〕24 号)要求,采取两种方式进行项目质量评价:一是电话回访,二是核查社区服务中心档案的真实性。共计涉及 12 个苏木乡镇的卫生院,随机抽取卫生院进行电话回访

和档案核查。结果表明,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

补助资金项目质量基本达标。该项指标满 5 分,评价得分 5 分。

3. 产出时效

该项指标主要考察项目单位各项工作是否均在计划期限内完成。

评价发现,各苏木乡镇卫生院虽然存在部分工作未达到年初计划要求,但各项工作均在计划期限内开展,且 2022 年底完成工作总体可以达到年初计划要求。结果表明,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时间符合预期标准。该

项指标满 5 分,评价得分 5 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 社会效益

(1) 社会效益发挥情况

评价工作组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调研,确定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使基层卫生工作得到了良性可持续发展,项目社会效益较为明显,具体表现为:

一是普遍减轻居民健康体检、日常健康管理等费用负担。评

价工作组通过电话回访等形式取得有效数据,回访的居民认为减轻了自身体检、日常健康管理等费用负担。

二是可提高生活质量,延缓并发症发病时间。基层医疗机构

医护人员普遍认为,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干预,促进了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习惯的改变,使老百姓逐步树立了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延缓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病时间。通过老年人健康体检,发现早期疾病,为患者的及时治疗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三是有效保护儿童健康成长。通过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疫苗,

从而预防适龄儿童常见的传染病,通过防止病原体侵入儿童身体,大幅度降低了各种传染病发生概率。该项指标满分 7 分,评价得

7 分。

(2) 群众知晓度

评价发现,为加深群众对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程度,由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领导,各苏木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以印发宣传册、制作相关礼品等方式,积极向居民宣传项目实施内容,较好地普及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内容,群众知晓程度相对较高。该项指标满分 7 分,评价得分 7 分。

2. 可持续影响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关系到社会福利与居民健康水平,预计可在较长时间发挥效益。具体表现为:

一是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强烈的需求。该项目的实施

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预防疾病及延缓生命有重要作用,具有广泛的群众需求,可持续性影响较强。

二是人员配备与资金支持皆较为充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家持续投入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随着项目的深入实施,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人员配备逐渐到位,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从而可有效保障项目的长期运营质量。该项指标满分 8 分,评价得分8 分。

3. 公众满意度

该指标主要考察社会群体对于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的满意程度。

评价工作组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抽查了部分苏木乡镇居民对项目实施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改善程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经


过汇总分析,各类人员对项目实施较为满意。该项指标满分12分,得 12 分。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本次评价,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

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综合得分为 90.79  分,综合绩效评定结论为

“优”,具体评分情况见附件 1,具体情况见图 1:

 

 

 

 

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评价得分

 

 

1. 在决策方面,该指标满分 14 评价得分 12 鄂温克

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与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整体发展战略相关,符合国民积极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项目立项程序总体较为规范。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编制了绩效目标申报表,但绩效目标申报表中各苏木乡镇普遍存在未填写年度目标或年度资金总额等问题。

2. 在过程方面该指标满分 24 评价得分 21.49 项目

资金分配较为合理,严格按照《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24 号)分配资金。2022 年实际到位资金为 837.5万元 ,与实际申请资金无出入。在资金管理方面,2022年预算执行数为 837.5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未出现挤占挪用现象。在项目组织实施方面,项目实施过程较为规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单位开展了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但填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3. 在产出方面该指标满分 28 评价得分 23.3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产出数量共计包括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预防接种工作、孕产妇及儿童健康管理工作、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等九项内容,各项工作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均在计划期限内完成,完成质量已达到预期标准。

4. 在效益方面该指标满分 34 评价得分 34 通过实

地调查与研究,评价工作组认为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使基层卫生工作得到了良性可持续发展,项目社会效益

较为明显,预计可在较长时间发挥效益满意度方面,评价工作组 在实地调研时对乡镇居民进行了电话访问,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居民对项目实施效益的满意度比较高。

五、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评价发现,项目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监控表及绩效自评表填写普遍存在质量问题,具体表现为: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中各苏木乡镇普遍存在未填写年度目标或年度资金总额,指标性质填写错误等问题;部分苏木乡镇绩效监控表中全年预计完成值与年度目标存在出入,但未明确偏差原因;部分苏木乡镇绩效自评表全年实际完成情况未达到年初目标,但未明确偏差原因等。

(二)部分苏木乡镇卫生院全年工作未达到年初计

评价发现,各苏木乡镇在项目实施前均按照《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 财政局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 2022 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卫联发〔2022〕24 号)要求明确了本地区工作任务,但部分苏木乡镇工作目标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冲突,导致年度工作无法按照计划完成。

六、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绩效管理意

建议被评价单位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开展绩效管理相关培训

工作,将绩效管理融入日常工作中,掌握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平时做好绩效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年底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强化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在申请项目、编制预算时,要按照规定和需求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质量、时效、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且指标的设置应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和“相应匹配”的要求。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

其次,做好绩效运行监控。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中期监控应做到“两手抓”,在关注项目产出的同时,更要预估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对于项目实际情况偏离绩效目标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拨款或停止拨款,督促项目及时整改落实。

最后,开展好自评与绩效评价,并做好结果应用。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应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对未完成的目标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二)合理编制年初计

年初计划作为项目过程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反映单位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工作安排。加强项目年初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才能够将工作发挥最大价值,达到预定目标。项目单位在编制年初项目计划前,应根据项目内容,科学合理地考察本地区实际情况,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以提高年初计划的准确性。在编制年初计划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以真实、详细、有理有据为基础,全面夯实年初计划编制工作。

七、附件

附件 1:鄂温克族自治旗 2022 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情况表;

附件 2:现场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名单;附件 3:项目宣传资料。

 

 

 

 

 

 

 

 

 

 


附件1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2年基本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情况


 

一级指

二级指

三级指

指标解

扣分原

 

 

 

 

 

 

 

 

 

 

 

决策 (14)

 

 

 

 

 

项目立

8

 

 

立项依据充分

 

 

4

 

项目立项是否依据充分,是否与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整体发展战略相关,是否符合国民积极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与国家政策的相符情况

 

 

4

 

 

 

立项程序规范

 

 

4

 

 

项目申请、设立的程序及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是否经过专家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程序的规范完整性。

 

 

4

 

 

 

 

 

 

绩效目

6

 

 

绩效目标合理

 

 

3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3

 

 

 

绩效指标明确

 

 

3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1

 

 

各苏木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未填写年度目标、指标性质设置不合理、年度指标值设置为“≥100%”等问题,累计-2分。

 

 

 

 

 

 

 

 

 

过程 (24)

 

 

 

 

 

 

 

 

 

资金投

9

 

 

 

资金分配合理

 

 

 

3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3

 

 

 

 

资金到位

 

 

 

3

 

 

资金是否在足额下达至项目单位,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足额到位情况。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3

 

 

 

 

资金到位及时

 

 

 

3

 

 

资金是否在规定期限内下达到项目单位,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及时到位情况。资金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3

 


 

一级指

二级指

三级指

指标解

扣分原

 

 

 

 

 

 

 

 

 

 

 

 

 

过程 (24)

接上

 

 

 

 

资金管

6

 

 

预算执行

 

 

3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2.89

 

 

 

资金使用合规

 

 

3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3

 

 

 

 

 

 

 

 

组织实施情

9

 

 

过程管理规范

 

 

3

 

项目实施过程是否规范,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是否按照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执行;业务资料是否及时归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规范情况。

 

 

3

 

 

 

绩效监控开展情

 

 

3

 

 

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开展绩效监控工作,是否有完整的绩效监控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情况。

 

 

1.8

 

 

各苏木乡镇卫生院绩效监控表普遍缺少当年度目标等问题,- 1.2分。

 

 

绩效自评开展情

 

 

3

 

 

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开展绩效自评估工作,是否有完整的自评表及自评报告,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自评情况。

 

 

1.8

 

 

各苏木乡镇普遍存在自评表中均未明确预期目标、指标未达到年初目标但未明确偏差原因等问题。

 

 

 

 

 

 

 

 

 

产出 (28)

 

 

 

 

 

 

 

 

 

产出数

18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完成情

 

 

2

 

 

考察项目单位是否落实了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完成情况。

 

 

1.2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卫生院、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等卫生院未实现年初目标,-0.8分。

 

 

 

预防接种工作完成情况

 

 

 

2

 

 

 

考察项目单位是否推行了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预防接种工作完成情况。

 

 

 

1.2

 

1. 巴彦托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造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未达到年初目标,-0.6分。

2. 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预防接种证建卡率未达到年初目标,-0.2分。

 

 

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

 

 

2

 

 

考察项目单位是否按要求落实了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1

 

 

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均存在多项工作未达到年初目标的情况,-0.9分。


 

一级指

二级指

三级指

指标解

扣分原

 

 

 

 

 

 

 

 

 

 

 

 

 

 

 

 

 

 

 

 

 

 

产出 (28)

接上

 

 

 

 

 

 

 

 

 

 

 

 

 

 

 

 

产出数

18分)接上页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2

 

考察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优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用以反映和考核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

 

多数苏木乡镇卫生院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未达到年初目标,-1分。

 

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2

 

考察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完成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管理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2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2

 

 

考察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完成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用以反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6

 

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实际完成值未达到年初目标,-0.4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2

 

考察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发现的肺结核患者,并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随访服务等工作,用以反映和考核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1.2

 

锡尼河东苏木河东卫生院及锡尼河东苏木孟根卫生院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年度目标设定为90%,但全年实际完成情况均未达到年初目标,-0.8分。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成情况

 

 

2

 

考察项目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完成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从而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用以反映和考核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成情况。

 

 

2

 

 

 

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成情况

 

 

2

 

 

考察项目单位对于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成情况。

 

 

2

 

 

 

产出质

5

 

 

质量达标

 

 

5

 

 

考察项目单位全年完成的各项工作是否达到计划标准,用以反映和考核各项工作完成质量达标率。

 

 

5

 

 

 

产出时

5

 

 

完成及时

 

 

5

 

 

考察项目单位各项工作是否均在计划期限内完成,用以反映和考核各项工作完成及时情况。

 

 

5

 


一级指

二级指

三级指

指标解

扣分原

 

 

 

 

 

 

 

 

 

效益 (34)

 

 

 

 

社会效

14

 

 

群众知晓

 

 

7

 

考察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用以考核和反映受益群众对于项目的知晓情况。

 

 

7

 

 

 

社会效益发挥情

 

 

7

 

 

考察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7

 

 

可持续影

8

 

 

可持续性影

 

 

8

 

考察项目实施产生的中长期影响,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在中长期内所产生的效益等。

 

 

8

 

 

公众满意

12

 

 

社会公众满意

 

 

12

 

通过调查问卷、电话回访形式了解社会公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满意程度。

 

 

12

 

 

 

100

 

 

90.79

 


 


 

 

附件 2:

 

 

 

现场绩效评价工作人员名单

 

 

 

 

姓名

 

单位名称

 

斯钦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副主任

崔爱军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财务负责人

长青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计

何晶敏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基层卫生股负责人

聂庆国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医院

政府采购

晨希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塔拉乡卫生院

会计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爱军           联系电话:0470-8814076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