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农牧局《关于印发2023年呼伦贝尔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呼财农[2023]485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呼财农[2023]487号)文件要求,上级下达至我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1.7万元。为做好此次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工作,结合我旗实际,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 财政局制订了《关于印发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科发[2023]90号)文件。
依据《关于印发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科发[2023]90号),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结合资金额度和我旗粮食作物实际种植总面积等情况确定亩均补贴标准。
经种植户本人申报、同时在农科局填写“关于领取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实际种粮农户一次性补贴资金承诺书”及苏木乡镇政府依法依规进行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我旗合法耕地上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71348亩(品种为小麦、玉米、饭豆、大豆),亩均补贴标准为3.04元。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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