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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志华维修队“7·29”#死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11 发布日期: 2023-12-11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志华维修队“7·29”#死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来源:旗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7月29日11时50分许,鄂温克族自治旗少年宫屋面维修工程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施工人员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为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旗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日批准成立了“7·29”#死亡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旗应急管理局、旗住建局、旗公安局、旗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聘请有关专家,并邀请旗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依法开展有关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志华维修队“7·29”#死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于2023年5月26日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5月,旗应急局牵头成立评估组,由旗应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凌晨任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评估组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据《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志华维修队“7·29”#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旗政府对事故处理意见的批复,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现场核查及询问的方法,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7·29”#死亡事故发生后,鄂温克族自治旗应急管理局等单位严格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志华维修队“7·29”#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批复》(鄂政字〔2022〕157号)要求,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责任认定及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文件,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

(二)事故责任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整改防范措施要求,对存在的隐患立即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认真开展了隐患整改工作,经旗应急局、住建局、公安等有关执法人员到事故单位复核,隐患已整改完毕。

三、评估意见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志华维修队“7·29”#死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认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志华维修队作为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志华维修队“7·29”#死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的批复》(鄂政字〔2022〕157号)和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有关事故防范措施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