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聚全系统力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主题
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题和主线,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研究解决新时代新常态下统计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统计系统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
重点加强党组和党支部的政治学习,每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二、组织领导
旗统计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室。
三、责任分工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计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统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一)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
1.党组书记对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2.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全力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
要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科学化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1.党组班子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组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班子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范,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工作责任
1.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2.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创建活动。
3.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4.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四、监督考核
旗统计局党组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
1.重点检查考核局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思想舆论宣传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2.将意识形态工作其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统计局党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