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
在旗依法治旗办大力支持和指导下,2023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紧紧围绕旗政府法治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全面推行行政决策法治化、行政执法规范化、权力运行透明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鄂温克族自治旗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按照《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办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和“八五”普法工作重点,对全旗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各学校制定了具体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了普法对象、目标、学习内容、实施步骤,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做到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检查、有创新;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任务落实、目标落实,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1.增强法治意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两优”专项行动见成效。2023年教育局认真落实全旗“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两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是规范审批程序,由综合办组织各职能办室进一步明确审批程序和程序操作时间、时限,理清审批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资料、证明和签章手续,对每一事项的行政审批行为作出具体规范。二是减少审批时限,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对审批时限作出具体规定,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进驻党群服务中心综合办事窗口。三是完善行政审批责任,细化、分解审批的内部程序,实行每个程序、每道手续经手人、责任人签名。同时把行政审批的规范化操作和审批责任列入行政监察工作范围,列入干部、公务员考核,对出现严重违规审批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实行责任追究。2023年度累计下放权力1项,精简办事要件2件,减少程序环节3个,现有34个办理事项累计缩短办事时限386天,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民办学校审批管理
遵纪守法。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重点检查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学校章程、校名规范、教学质量、保障教职工权益等事项。2023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联合检查1次,内部检查1次,共检查民办幼儿园8所。检查发现问题均要求立即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机关相关办室负责人及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构成,同时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员参加。列入旗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随机选派参与随机抽查事项检查,专业人员根据所属专业需要,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截至目前教育局现有已取得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8名,其中包括2023年新通过执法资格考试2人,待取得执法资格证后将人员信息录入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
4.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提升群众满意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建立信息公开三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人、审查人、审批人三级审核机制,年内累计发布工作信息动态740余篇、上传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教育局栏目63篇。
强化服务“窗口”建设。2023年在教育局综合办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实行首问责任制,简化办事程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与沟通,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行政效率明显提高。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系列工作
一是定期开展法治学习。2023年年初以来,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幼儿园、直属单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引导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2023年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5次,6月底举办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法治培训讲座,邀请党校多文广教授就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重大意义、主要内容、措施和愿景进行详细讲授。
二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学用结合、重视法治化管理,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教育系统依法治校体系建设等工作,将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以及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情况纳入学校考评和校长考核,加大分值权重、突出实绩实效,确保开齐开足法治课,《道德与法治》课程每周不少于2课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法治教育渗透到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及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中,确保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三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针对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多种形式法律法规学习和普法活动,将学校领导纳入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教育局牵头、各办室分工负责、各学校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推动教育系统普法宣传、依法治教取得了扎实成效。
四是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以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9.10”教师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鄂温克教育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教育法规政策、学生就读、教育招考、“双减”监管等涉及广大师生和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2023年累计发布和转发上级法律法规、法治教育相关动态80余篇,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聘请检察官、辖区民警等作为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充实班主任、德育与法治教师队伍,强化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知识。2023年4月旗教育局联合民政局、旗委政法委、旗委宣传部等单位深入旗第二实验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普法宣传月启动仪式;2023年6月,鄂温克中学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邀请旗人民法院旁听指导。依托法治文化长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以案例阐释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动普法由“说理”向“践行”转变。五是重点推进法治基地建设。重点建设鄂温克中学等学校法治教育基地,打造教育系统法治品牌,2023年6月23日参加了旗司法局在锡尼河学校开展第二批“希冉”小小普法员聘任仪式。组织中小学生担任“小小普法员”,参与“希冉”普法微课堂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引导全旗师生家长学习法律;按照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关于推选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立法联系点的通知》文件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系统推选出2个单位作为立法联系点,分别是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一实验小学,2023年3月挂牌正式启用,充分发挥教育紧密联系群众特点,为征集基层立法建议贡献教育力量。
六是实施精准普法工程。做好弱势群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加强寄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弱势群体子女全部就近免试入学,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法治建设紧迫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法治建设责任压实还不到位,考核导向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二是教育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教育执法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不多、执法力量薄弱。三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和配套设施还需进一步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举措,全力加以整改。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组织干部外出学习,借鉴成功经验,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广泛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覆盖面,加大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活动力度,增强学法吸引力,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工作的意见》,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推动、保障教育改革与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步伐,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完成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鄂温克族自治旗教育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