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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报
名称: 关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5
关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5 来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旗大雁镇鑫桂荣鱼摊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20241月11日我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其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于2009年9月办理了鄂温克旗大雁镇鑫桂荣鱼摊的营业执照,冒名登记身份该鱼摊的经营者,经调查,情况属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鄂温克旗大雁镇鑫桂荣鱼摊涉嫌冒用他人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45天。在公示期内,被许可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反馈,视为无异议,登记机关将依法作出撤销该次登记决定。 

登记机关: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雁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地址:鄂温克族自治旗大雁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15847048990

个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冒名登记时间

涉嫌冒名登记事项

鄂温克旗大雁镇鑫桂荣鱼摊

92150724MA0NTEY275

2009-9-24

经营者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