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零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监管工作,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旗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处方药时核实购买人身份信息,未成年人购买处方药需取得监护人同意并凭处方购买;
二、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并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三、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发现相关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查处。
此通知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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