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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进展及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3-12-29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进展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2-29 来源: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今年以来,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这条主线,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支撑保障”四大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消费环境、营商环境和工作环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日常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抓实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素质能力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局党组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第一议题”学习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研讨4次,持续组织开展坚强堡垒党支部创建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5次,答题活动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积极践行各类实践活动,开展主题党日9次、志愿服务活动20次。在派驻纪检组的有力监督和指导下,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分管领导督导检查、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致力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法制学习日常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切实提升执法效能,锻造过硬队伍,确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15件,已结案67件;办理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案件共计28件,免于处罚13件,从轻处罚25件。共计移送其他部门案件线索3起。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落实工作。按照呼伦贝尔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专项巡察,2023年8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指出了我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方面9大类26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简政放权,实现审批注册提速。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服务企业力度,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面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个体工商户直接申请办理变更经营者登记“个转企”“分改子”等制度,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食品经营、小餐饮、小作坊等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实现联办新模式,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分类审批方式办理审批改为备案或取消的许可审批事项共1481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1件,审批改为备案217 件,实行告知承诺405件,优化准入服务838件。在政务大厅集中设立企业开办专区,企业公章由新设企业的开户银行免费赠送。截至目前,全旗市场主体16588户,其中企业30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共460户、个体工商户13111户,各类市场主体拥有注册资本(金)278.7亿元。推动许可审批更加高效,将食品经营许可受理和发证环节下放至基层市场监管所,真正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全年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49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备案31家

(二)强化监管,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

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召开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定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已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44批次,检查市场主体97户,开展内部抽查任务76批次,检查市场主体486户,”一单两库“的动态监管进行指导,实现“一次上门、全面体检”,有效减少对企业干扰。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报送、披露、应用、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坚持“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成员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梳理排查。2023年共新增审查12项,包括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政策措施类文件10件。新增审查文件中2项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经出台部门自我审查后未出台。清理废止文件1件。

(三)优化服务,助力企业惠及民生

一是服务企业更加有效。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为企业提供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计量、知识产权等上门服务。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目前共建设3个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质量咨询等服务140家次,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9个,节约费用1.06万元。聘请4名专家举办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培训班,100余家企业参加。本年度新增1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强化对认证机构的见证监督,21家企业60项认证进行见证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认证企业及事项与去年同期对比,分别增加33%和114%。计量器具定期强制检定工作有序开展。847家企业和各商业网点提供免费检定服务,检定贸易结算电子秤1090台,加油机75台306枪,安全防护工作用压力表675块,血压计(表)274台件,天平47台,饮用冷水水表1443块,大型地衡16台。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增长。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商标品牌战略,2023年全旗专利授权量达到25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62件,同比增长15.7%。有效发明专利91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5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1098件,同比增长13 %。“鄂温克草原短尾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处在补充完善阶段。

二是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活动,围绕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化用品等重点消费品,以假冒仿冒、傍名牌等混淆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和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等欺骗性销售行为及经营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价格违法行为等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46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33余户。一年来,我局共办理12315热线工单458件,12345市长热线工单538件,为消费者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全力坚守安全底线

加强食品安全。一是围绕“重点品种”,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重点品种监管,聚焦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特殊食品领域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盐、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风险排查,累计检查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大中型超市274户。二是围绕“重点时段”,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服务。积极做好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旗人大政协会议和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冰球(公开组)比赛等重要活动期间,完成快检637批次,菜品中心温度520批次,合格率100%,保障约12632人次的饮食安全。三是围绕“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覆盖面。全年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60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餐具)6批次,全部进行立案处置。扎实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全面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会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先后完成针对辖区内乳、肉、饮料、酒类、含乳固态成型、粮食加工制品等专项检查。对10家未在规定时限提交“一企一档”三个清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排查隐患、扼杀隐患。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全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围绕“重点区域”,织密区域食品安全网。深入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组织召开2023年春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会,稳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全旗40家学校食堂已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覆盖率达100%。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等活动。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自我承诺示范创建活动及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农村牧区规范化食品经营店7家。

加强药品安全。一是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对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体外诊断试剂及三类医疗器械等重点品购销、运输和储存等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全年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等经营单位共369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5条,下达责令整改17份,均已完成整改,立案20起,结案20起。二是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安排。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交叉互查,对9家零售药店、23家中医诊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0条,均已进行整改。贯彻落实“十四冬”期间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要求,对巴镇新区92家零售药店及诊所进行全覆盖检查。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7家次,检查设备196余台次,发现安全问题及隐患126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5份。强化专项检查。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冷库、电梯隐患排查治理、涉燃特种设备、“黑气瓶”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组织召开全旗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暨安全管理培训班,全旗12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0余名安全管理人员和19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培训。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儿童玩具、文具、电线电缆、化肥、液化石油气等18类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2023年排查重点工业产品销售企业96家,检查304家次。监督抽检食品相关产品、水泥、煤炭、电线电缆、纺织服装、学生用品、燃气相关产品、成品油等涉民生产品90批次,目前已收到检验报告69批次,其中11批次不合格。积极排查辖区内民用散煤销售情况,对3批次民用散煤进行监督抽查,保障十四冬冬季供暖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突出重点领域,依托各类专项整治,精准出手,重拳出击,切实提高市场治理能力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与治理。针对医疗美容服务行业、互联网广告、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及借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排查各类市场主体99户次,立案查处4起广告虚假宣传行为案。聚焦民生领域价费监管,管住管好“菜篮子”“米袋子”,规范稳定医疗、旅游、教育、殡葬等行业价格行为。开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商业银行、中介机构、交通物流等领域违规收费问题。多渠道发放提醒告诫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件。持续开展粮食购销领域、教育领域、转供电环节收费、旅游收费等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检查人员157人次,检查市场主体97家次。加强知识产权、网络交易、广告、合同执法,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聚焦特殊标志和有关专利特许商品,开展“打假护牌”知名品牌、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塑造市场监管形象

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制定并印发《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渠道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541家次,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313家次,宣传覆盖人群12050人次。联合旗质量强旗成员单位以及辖区内企业开展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深度融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发放宣传材料280余份。结合“测量支撑全球粮食体系”主题,在“5·20世界计量日”利用微信公众号、监管群、现场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动员70余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近300人参与,有效提升全旗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对餐饮相关标准的认识,培养餐饮节约习惯。举办“庆丰收·促和美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鄂温克草原短尾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促进会,现场25家企业300余人参加活动营造良好共庆共祝共享丰收的浓厚氛围。对标对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国家卫生城复审工作,发放、张贴“文明餐桌、光盘行动”等公益宣传画,动员沿街沿路企业和经营单位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组织500余人次参与文明创建和交通文明岗志愿服务。

五、进一步围绕中心工作,助力建成“模范自治区”,推动“五大任务”落实落细

(一)突出政治引领,着力夯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坚实根基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机关党组织+中心组+干部”宣讲队伍,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纳入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党员活动等范畴,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讲活动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30余人。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开展民族工作相关学习活动3次。

(二)突出基础建设,全面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摸底排查辖区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销售企业在售车型是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截至目前,鄂温克族自治旗销售车型大多满足RDE限制要求,部分车型如大型suv、皮卡等为非RDE车辆。汽车销售企业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销售库存非RDE车辆,尽快完成销售过渡。

(三)突出市监赋能,全面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一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建立了旗、苏木、嘎查(社区)主要领导分级包保责任清单,形成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段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旗共有包保干部230人,包保1725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其他类型食品经营者652家

二是发挥药品抽检效能。2023年完成药品抽样任务8批次,暂无抽检不合格批次。三是持续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开展扶持政策宣贯会,全方位为小作坊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促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千企万坊”推荐的传统奶制品小作坊进行监督、指导,为申请人排忧解难,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到实处。四是扎实开展“蒙”字标认证申报工作。年初建立本地品牌培育目录,督促指导1家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目前已进入等待审核验收阶段,申报材料未被受理企业均已列入农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培育企业目录。

六、进一步细化下步工作,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以简政放权放出活力和动力。通过“减证”实现“简政”,重点推开全程电子 化登记,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   

(二)全力保障“四大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进度。加强药品安 全监管,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持续加强药品、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为药品安全提供更多保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把产品质量源头关,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抽查、证后监管,以重点风险隐患为靶向开展重点整治行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及重点监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综合协调、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三)强化监管执法。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整合涉企信息资源,加快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和应用。建立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完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二是大力推进竞争执法工作。重点打击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严厉打击传销。三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加强与民生相关的教育、医疗、商品房销售、养老、旅游等领域的价格监管。四是加强计量认证监管。做好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的规范化管理、超市的商品计量监管工作,规范辖区检测机构检验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促进更好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是加强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联系人:李妹

联系方式:8815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