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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28 发布日期: 2023-11-28
鄂温克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来源:旗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安全防范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查问题、深挖隐患,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鄂温克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现印发给你们。

“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制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作对象

“四不两直”暗访暗查的工作对象为鄂温克族自治旗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旗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

二、方式方法

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主要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可在不告知具体事宜的情况下,临时通知相关部门陪同。

三、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情况;

(三)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需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开展行政执法、推动依法治理情况;

(四)生产作业现场用工组织、安全管理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

(六)行政执法指令、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七)事故调查处理和吸取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程序

(一)制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暗查暗访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确定暗查目标,突出检查重点,明确任务分工,保证暗查暗访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方案实施前,必须严格保密。

(二)现场检查。要深入相关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对有关工作措施落实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录音、摄影、摄像记录,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通报反馈。暗查暗访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检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进行通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四)督办整改。要健全“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请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依法取缔关闭;对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约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举一反三,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有关要求

(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突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重点地区及单位,制定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暗查暗访。

(二)坚持“零容忍、严执法”,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

(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加大现场隐患和问题排查力度,并利用现代化影像设备,提高现场抓拍能力,真正找准问题、查实隐患。

(四)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访暗查人员要规范言行,注意形象,进入危险作业地点、环节检查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鄂温克族自治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