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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1-10 发布日期: 2023-11-10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10 来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呼伦贝尔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8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组书记立即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呼伦贝尔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红岩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反馈存在的3方面9大类26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或个人,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4次,民主生活会议1次,新制定制度4项,无清退违规资金,无问责情况,巡察组反馈意见共涉及3方面9类26项问题,制定70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基本完成70项,整改完成率100%。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整改落实

(一)学习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招商引资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2项

1.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应学未学问题(包括1项具体问题),制定3项具体整改措施

针对“党组会对党的二十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出的相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重要论述未学习;没有结合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内容进行分级分层细化工作,将党组会开成“三重一大”专题会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本行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目前已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8次。二是制定下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方案》、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台账,将责任落实落细,责任到人2023年9月1日、9月18日两次召开党组会分级分层细化我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内容。三是2023年8月21日、9月7日分别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问题(包括1项具体问题),制定3条整改措施。

针对推进“知产”变“资产”质押融资能力薄弱。落实《内蒙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2-2024年)》成效不明显,作为融资质押牵头部门,对企业融资调研不足,从2021年以来仅深入中科、包氏2家公司进行调研形成需求清单;知识产权质押模式单一,知识产权质押标的物不够丰富。目前,有2家有意向融资企业,经过4次对接,没有形成实质银企合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10月中旬对我旗呼伦贝尔市知识产权重点保护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个体户进行了走访入户,填写质押融资需求表。二是加强与金融服务机构沟通联系,企银协调、业务指导,举办2023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暨业务培训会,共10家企业参加,有效推动我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三是举2023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暨业务培训会,与10余家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座谈,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能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招商引资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4项

3.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制定10条整改措施

针对“重监管轻服务。党组仍紧盯监管,在企业调研重形式,企业在12345上反映的诉求,也未及时形成台账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不足,转向企业服务质量不高,导致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出现本领恐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2023年度12345涉企台账,分析统计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和规律问题,不断梳理惠企政策,以“一问一答”模式更新涉企知识库34条,不断扩大知识库的覆盖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针对热点难点问题,10月15日我局召开局务会进行分析研讨,成立12345工单处理领导小组,确保今后企业诉求可以及时解决。二是10月25日召开招商引资政策培训会,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招商引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实战技巧,助推全局招商引资工作提质增效,目前我局已签订框架协议1个,涉及资金6100万元。三是加大入户走访调研力度,班子成员8月以来保证每月每人2次入户走访,共计走访30余次。召开“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行动座谈会8次,77家相关市场主体代表参加座谈,涉及药店、餐饮、服装、生产企业、超市、电商、广告公司等业态主体,面对面及时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8个。

针对“局、大队、基层所事权划分不清晰。股、大队、基层所上下职责不清,工作衔接不紧,个别执法案件需要所与执法大队商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制度,明确移交时限在3个工作日内,确保违法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二是建立健全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伊敏所、大雁所进行达标创建。三是制定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和事权划分的通知》,建立健全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

针对“人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对企业愿检尽检诉求无法满足;“凡进必考”执行不力,侧重于人员调动;局里抽调下属单位工作人员问题严重,执法大队在编人员18人,局里抽调13人。3个市场监管所覆盖10个苏木镇,应有人员在12人/所左右,也不同程度被抽调,导致基层所工作接不住,不敢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梳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对我局现有空编情况进行梳理,对编制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录入台账,做到“随查随有,详细真实”,巡察工作开展至今,我局共通过调转进入公务员1人、新录用公务员1人、上级划转2人、退休4人,目前共有行政编制空编6个,计划招录2024年行政编制6人。二是向旗委编办上报《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编制的请示》《鄂温克族成立综合保障中心的请示》,积极协调上级部门针对我局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和执法大队缺少编制实际情况给予关注解决。三是组织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培训,2023年8月1日以来共参加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培训3次,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1次。11月3日起,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随机查餐厅”活动,通过公众号公示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填写调查问卷,对于调查问卷排名前5名的餐饮单位进行检查监管。

针对“违规处置罚没物资。2021年党组自行将部分金棘草布里亚特面制品厂没收面粉和食盐进行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正规罚没物品仓库,购置安装货架,设置专人管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罚没物品管理工作流程,在企业微信审批中设置罚没物品入库交接模块,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涉案物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目前已对全局现有罚没物资进行清点,及时更新罚没物资台账。

4.关于“落实深化改革部署不彻底”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制定7条整改措施

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党组在下放食品经营许可受理及出证事项,存在让基层群众‘多跑腿’现象。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许可和登记事项未进入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3日我局将食品经营许可受理及出证事项下放至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下放的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包括受理、发证、变更、延续、补发、注销等全部环节,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基层办事群众,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配置相关设备,目前各所已发放食品经营许可158个。二是目前已与10个苏木乡镇政府沟通,在当地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事项便民窗口,放置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便民服务窗口标牌和便民一次性告知单,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

针对为经营主体提供便利不够。“一窗办”“一网通办”线下推广不足,线上办理不多,网上办件有超期,办件率低,自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累计网上受理件6100件,累计办结3600件,办结率59%”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3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联合政务服务局综合窗口推广“一窗办、一网通办、掌上办、一日办”,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落实“一日办结”,提高办结率。2023年1月1日至11月9日,共计办理企业设立登记450户,其中全程电子化425户,均能达到1日办结。二是与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对接“线下一窗受理系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政务服务平台”系统配置工作事宜,8月24日与综合窗口对接完成系统配置工作。

针对“窗口服务满意度欠佳,群众“办事难”。对餐饮许可等一些检查验收事项不提供事先告知服务,造成市场主体成本和时间的浪费;大厅窗口聘用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全不准、业务不精通,窗口无好差评设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近期组织窗口人员开展了警示教育、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交流4次,强化端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提高业务水平与服务质量。二是在登记注册窗口摆放了“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对餐饮许可等检查验收事项进行事先告知,方便群众了解后续办理情况。三是在大厅窗口统一放置“好差评”评价表,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感受和诉求,加强意见收集处理反馈整改,目前已收到50余份好差评评价。

5.关于“履职尽责有偏差”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制定9条整改措施

针对“招标环节有失公正公平。2020年以来,质量和食品安全抽检招标三方询价询价人非专家,供应商不足3家以上开展比价,党组成员随意设置招标条件,党组会决议中标公司时成员不足三分之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7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询价工作培训,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进行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二是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和《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对招标要求进行梳理,明确招标流程和条件;今年招标前已将食品、质量的询价条件、流程公布在我局公众号内,向社会公示公开。

针对“执法制度体系不健全。存在执法监督尺度不统一,恣意裁量问题。2021年对食品超期处罚中,大雁所在2000元左右,伊敏所在3000元左右,巴彦托海镇所在5000元左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7日,我局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提高把握行政处罚尺度的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截至11月,我局共8件减轻处罚案件,均已通过行政负责人集体讨论,根据预包装食品超期具体情况,量化罚款额度。

针对便民服务热线超期不处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派单存在超期不处理,处理态度和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2345工单派发属地基层所管理,局机关设置2名工作人员负责24小时内响应工单接应和派发3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设置专职工作人员处理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二是成立12345逾期工单处理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召开12345逾期工单办理情况工作推进会,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制定12345回复模板,会上对逾期工单逐个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解决办法,通过行政约谈等方式促进逾期工单办理,目前逾期工单已全部处理完成。三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督办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单处理情况,主要领导每周批阅12345和12315工单处理情况,并对重点工单进行关注过问,提高工单办理效率

6.关于“执法权力运用不规范”问题(包括4项具体问题),制定11条整改措施

针对执法队伍专业性不强,日常监管形同虚设,存在为工勤岗位人员办理执法证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通过理论讲解、问题通报、观看执法视频等多种方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针对办案人员办案中存在问题进行有效指导;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疑难案件讨论会3次,通过学习交流,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统一办案尺度。二是制定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修订版)》,在日常开展双随机工作中落实执行,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内部双随机抽查检查21批次,检查市场主体334户。三是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今年9月已为6名行政编制人员办理执法证件。

针对执行行政处罚“三项制度”不到位。行政处罚案件公示不全,执法环节全程音像记录不足,行政处罚决定缺少法制审核意见及签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现场观看规范执法影片和市场监管网院取证内容的视频,重点强调严格落实“三项制度”,重温《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内容,截至目前共计36件执法案件在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督促执法人员将公示情况截屏附卷,督促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目前对11件重大案件均已完成法制审核。

针对部分案件流程缺失。个别重大案件未进行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证据链较弱,执法卷宗缺少关键材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完善案件流程,截至目前共计重大案件集体讨论7件,已督促办案人员将关键证据材料入卷。二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我局2023年起的所有案件均已完成案卷评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案件审核36件、法制审核11件。三是我局于10月27日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各基层、所队干部职工均参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观看规范执法影片和市场监管网院取证内容的视频,提高基层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针对统筹监管效能不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信息监管未实现有效融合。作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工作牵头部门,没有将成员单位都纳入其中,年度跨部门抽查覆盖率低,个别执法部门工作互相推诿,“一单两库”未分类。未建立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对企业信用信息分类监管缺失,存在执法缺位的问题,造成呼伦贝尔纽籁特乳业有限公司和龙耀草原食品有限公司一而再出现食品案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要求,我旗16个部门(除海关)均已纳入双随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且参照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员单位,新增6个成员单位,目前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成员21个,10月19日我局牵头召开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21个部门参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红岩就全旗“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副旗长鹿传深出席讲话并对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会后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加强与各成员单位沟通,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43批次,并对“一单两库”的动态监管进行指导。三是年初对我旗41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划分风险分级工作,其中A级5家,B级35家,C级1家,D级0家。按照A、B级不少于每年1次、C级不少于每年2次、D级不少于每年4次的监督频次要求,目前已完成全年监督检查要求。

(三)紧盯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廉洁从政不力方面(3项

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职不到位”问题(包括5项具体问题),制定13条整改措施

针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自2020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1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班子成员5人及环节干部4人受到纪委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环节干部因违纪降职处分2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时加强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2023年5月11日组织全体职工参观呼伦贝尔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2023年10月25日全体职工召开安全生产警示大会,切实提高党组成员党纪意识。目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已开展谈心谈话2次;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年轻干部已开展2次谈心谈话。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2023年10月30日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班子成员分别对各所的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律作风进行两次督导,加强干部队伍纪律建设。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缺少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党组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对部门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没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开展警示教育不及时、覆盖面不广。大雁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长任职10余年未轮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关键岗位”,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于2023年10月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以部门为单位,认真进行岗位风险点排查,共排查部门23个,排查个人104人。二是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警示教育工作计划》,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并做到分层次、突出重点、把握节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注重警示教育的针对性,组织全体职工参观呼伦贝尔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三是对全局现有在编在岗人员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重点岗位任职时间台账。在第26次党组会议上对大雁所所长、副所长及伊敏所所长进行调整,提升队伍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对政务服务窗口缺乏监管。存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开办业务与打字社合作的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主体监督责任,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分管领导自巡察整改以来对窗口进行监督检查4次。二是我局于10月31日成立了专项核查组,针对我局窗口工作人员与打字社合作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开展谈心谈话,形成调查终结报告。三是窗口工作人员于8月29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学习《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行风建设“八个严禁”的通知》,对纪律作风建设开展警示教育,签订承诺书,强调要认真遵守行风建设“八个严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业务,高效依法履职,确保登记质量。

针对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度执行不规范。2018年研究财务预算事宜党组会,涉及预算资金349万元,内容粗糙,无明细,不符合本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通知台账》,提前提交议题内容,严格会前事项酝酿和准备工作,严格落实《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制度》和《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程序、内容、方法和议定事项等内容。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已召开9次党组会议,会议内容附件均已附至会议纪要后,方便清晰查阅,保证明细可查,内容可溯。

针对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缺位。2023年以来,截止巡察组进驻期间召开的31次党组会中,派驻纪检组缺席26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对接,找出存在问题原因,第一时间设置会议通知记录台账,确保每次会议通知到位,避免再次出现会议通知不到位情况,从源头解决参会缺席情况。截至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党组会议32次,其中参会19次。巡察反馈后召开党组会9次,其中参会9次。参会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议事规定,会前对局党组会议中涉及“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连同会议通知一同向派驻纪检组备案,以便开展全面监督。自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向纪检组备案9次。三是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紧盯“两件大事”、优化营商环境、医疗领域专项治理、城镇供热、巡察整改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对“三务公开”、机关纪律作风、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切实把政治监督挺在最前面,不断提升执纪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截至目前,纪检组对市场局开展各类监督23次,其中巡察整改监督6次;督促市场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9次;党组会通报发现问题1次;开展廉政谈话11人次,其中班子成员6人次,环节以上干部5人次;开展调查问卷活动1批次。

8.关于“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包括2项具体问题),制定5条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矛盾上交问题。将呼伦贝尔纽籁特乳业有限公司案上交给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问题。

整改情况:10月27日,全局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全体职工干部集中学习《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严格区分案件差别,根据时间长短、严重程度,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案件,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针对存在不作为问题。特种设备股权限未下放到大厅,无人接,怕担责。2018年对电话举报呼伦贝尔纽籁特乳业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全脂羊奶粉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置之不理,举报人再一次向呼伦贝尔市市场局举报后,经市局转办后才受理;2021年以前一直未开展对产品质量检测抽查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集中至业务大厅窗口,安排专人进行办理,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69台(套)。二是开展投诉举报办理人员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办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坚定“事要解决、群众满意”的任务目标,确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答复、第一时间办结”,为民服务走深走实。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单质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每周的12345工单处置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退回工单和不计入考核工单均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进行上报,确保班子成员在服务群众水平时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四是提高抽检效能,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产品监督抽检进行详细规定,规范监督检查流程,确保监督抽检质量,2023年计划抽检90批,已全部完成。

9.关于“重点岗位监管不严”问题(包括3项具体问题),制定8条整改措施

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2022年12月支付大雁所标准化监控等设备、建设维修费,仅一名人员参与验收。2020年、2021年支付民族手工业牧民合作社补助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有支出发票没有其他支付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26日核查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察看现场等方式,对大雁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情况进行重新评估验收,并在财务表中补充签字;针对伊敏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达标建设工作,成立施工监督小组,对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目前已验收通过。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政策法规,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要求严格审核各类票据,目前已对巡察至今的全部支出票据完成审核。三是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工作培训,相关业务人员参会,从我局工作实际出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系统讲解、学习交流。

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2021年支付山西柯丽雅服饰支付款20万元无相关支付明细及审批手续,仅有电子发票;2021年市局拨入知识产权专项经费4万元记入其他收入。2022年11月用借据列支购买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上牌照款0.9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内控管理收支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分管领导对项目管理流程进行逐步审核,从项目预算,实施到验收等流程中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逐步进行。二是开展财务原始凭证附件标准化建设,已补充2021年服装合同明细、审批手续和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上牌照款0.9万元发票等票据凭证,财务人员按照附件标准化进行管理。

针对“扩大支出范围。2021年在该单位有工会经费的情况下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职工体检费16.95万元;2019年业务活动费中列支公车租赁费3.93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21日,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由涂辉文副局长领学《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二是开展财务工作知识培训,业务人员全部参会,对培训内容进行认真学习交流。三是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先确定资金用途,再申请专项资金的流程,有效避免扩大支出范围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全局能够迅速响应,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条条整改、件件落实。通过巡察整改,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可以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作风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均有很大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扛实抓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生活及纪律。二是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两手抓两手硬。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党务干部培养和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三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整改纠风、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加强监督问责,严格标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真正把对党忠诚、务实进取、德行兼备的干部选用,增强市场监管队伍的生机活力。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成果激发我局工作的新局面。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的要求,努力整改,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以检查,防止反弹;对于已作出部署的强力推进,确保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不懈坚持抓的,要紧盯不放。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推动我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共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