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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15
【文字解读】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4-01-15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适应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要求,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的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精神,具体如下:

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用户。100千伏安以下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可选择执行。

峰谷时段:

峰时段8小时:06:00-09:.00、17:.00-22:.00

平时段8小时:05:00-06:.00、09:.00-11:.00、14:.00-17:.00、22:.00-24:.00

谷时段8小时:11:.00-14:.00、00:.00-05:.00

峰谷比价:

(1)峰平谷交易价格比为1.68:1:0.48,平段价格为平时段平均交易价格;

(2)峰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上浮68%;

(3)谷段在平段价格的基础上下浮52%。

四、尖峰、深谷电价:

每年6-8月实施尖峰、深谷电价,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尖峰电价在峰段价格基础上上浮20%;深谷时段为每日12:.00-14:.00,深谷电价在谷段价格基础上下浮20%。

五、清洁供暖用电

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及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清洁供暖用电,交易价格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峰段、平段执行相应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谷段输配电价按平段输配电价的50%执行。

六、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分时电价。到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用电。

七、执行方式:

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

八、其他事项:

本通知中所指的月份为供电单位对各电力用户的抄表周期或抄表例日所属月份,峰平谷时段为所属月份的抄见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