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简称旗公安局)是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辖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辖区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负责侦办辖区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刑事、经济、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
4.负责辖区治安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开展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7.收集辖区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8.负责辖区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和打击工作。
9.负责辖区禁毒工作。
10.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在辖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对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人员进行依法看押、教育管理和深挖犯罪等工作。
12.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实施旗公安局指挥调度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负责旗公安局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14.负责旗公安局公安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及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15.拟订旗公安局公安队伍建设有关制度。
16.指导管理辖区特勤机构公安业务工作。
17.负责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18.负责辖区森林及野生动植资源的保护;协助督办、查处辖区内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办理辖区森林公安行政复议、行政(刑事)诉讼等工作
19.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及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包括整治工作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督查法制大队、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反恐怖和特巡警大队、警务保障室、警务支援大队、交通管理大队、旅游治安管理大队、机关党委、车管所、事故中队、宣教中队、秩序中队、巴镇中队。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本级、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看守所、鄂温克族自治旗森林公安局。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3家,具体包括:2024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本级、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看守所。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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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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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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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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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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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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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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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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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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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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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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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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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4年度公安局本级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化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安保维稳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各类风险处置预案,将责任层层靠实,形成良好循环机制,高效统筹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二)深化打击治理,健全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把准智能犯罪的新发展态势,加强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三)深化基础建设,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按照“做精机关、做优警种、做强基础”的总体思路,努力构建多元化社会治理体系。
(四)深化智慧警务,健全完善实战应用体系。在队伍转型上突出智慧赋能、多维感知,坚持向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方向。
(五)深化政务服务,健全完善服务民生体系。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围绕线上线下服务模式,优化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政务大厅户籍、出入境和车管所等窗口服务,扎实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重点行业管理、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提升公安服务效能。
(六)深化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具体公安工作实践相结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整治全警特权思想、冷硬横推、慵懒散奢、人车枪弹酒密网赌毒等违规违纪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884.0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275.01万元,减少2.97%。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8984.0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8974.0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74.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5.01万元,减少3.11%。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包含往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0。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1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万元,减少88.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锡尼河东苏木派出所建设经费9万元,民委调剂经费1万元结转至2024年度。
(二)支出预算总计8984.0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8984.07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结转民委调剂民族团结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7613.15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需要的日常公用费、人员工资、办案费及装备费。与上年相比增加637.59万元,增长9.14%。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辅警工资进入2024年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657.6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87.91万元,减少11.79%。主要原因是辅警社保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72.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38.46万元,减少33.72%。主要原因是辅警医保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40.2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与上年相比减少145.9万元,减少24.89%。主要原因是辅警住房公积金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8984.07万元,包括本年收入8974.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74.07万元,占99.89%;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万元,占0.11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8984.0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437.07万元,占93.91%;
项目支出547.01万元,占6.09%;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984.0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5.01万元,减少2.97%。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包含往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84.07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5.01万元,减少2.97%。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万元。其中:
1.民族事务类(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结转民委调剂民族团结经费。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数为7613.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7.59万元。其中:
1.武装警察部队(款)武装警察部队(项)。年初预算26.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万元,增长11.59%。变动原因:2023年武警中队需要改善维修营房和执勤场所。
2.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224.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58.02万元,增长42.55%。变动原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上涨、新增禁毒经费、民辅警体检费、辅警装备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91277.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8.79万元,减少99.29%。变动原因:2023年将往年所有需拨付政法转移支付经费列入预算,2024年度9万元。
4.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867.61881.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56万元,增长1.56%。变动原因:鄂温克族自治旗看守所往年专项支出列入2023年预算
5.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472.2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9万元,增长8.82%。变动原因:上年度部分支出列入行政运行。
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50.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3万元,减少14.84%。变动原因:退休人员减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0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36万元,减少8.62%。变动原因:2023年度预算中有2022年度11-12月养老保险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5万元,减少100%。变动原因:本年度职业年金未纳入预算。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46万元,减少33.72%。变动原因:辅警五险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0.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40.2158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5.9万元,减少24.89%。变动原因:辅警住房公积金纳入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7660.0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55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5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占29.63%;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0.74%。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6.26万元,减少87.1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7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7.86 万元,主要原因往年拨付转移支付资金列入2023年度预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78.4万元,主要原因往年拨付转移支付资金列入2023年度预算。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547.01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37.01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9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31万元,减少2.18%。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4.2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6.3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67.95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共有车辆6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4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部门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9个,公开项目39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8974.07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光萍 联系电话:1524947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