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124c/202403-00001 | 组配分类: | 年度财政预决算情况 |
发布机构: | 旗农牧和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名称: |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度预算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2024年度农牧和科技局(部门)预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4 年 2 月 13 日
公开时间: 2024 年 3 月 01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三农三牧”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及呼伦贝尔市相关规定,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健全农牧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定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指导牧区精神文明和游牧文化建设。
(3)统筹推进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民承包地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指导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农牧业信息化建设和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牧业品牌。监测分析农牧业和牧区经济运行,开展农牧业和牧区经济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指导农牧业和牧区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地区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牧业国际合作项目。
(5)负责牧区科研及技术推广。拟订农牧业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指导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动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和产学研协作体系建设。负责农牧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开展农牧业新品种保护工作。
(6)指导农牧业和牧区人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指导牧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职业技能教育和开发工作。负责新型职业农牧民、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牧区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7)负责农畜产品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承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建设,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农牧业发展、地理标志农畜产品相关工作。
(8)负责农牧业各产业及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生产体系1、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引导农牧业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推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农牧业发展。指导牧区特色产业、农畜产品加工、休闲农牧业发展和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牧区产业扶贫工作。
(9)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指导农牧业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牧业生物物种资源、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与管理、监督管理渔政工作。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措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保护和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牧业、生态循环农牧业、节水农牧业发展以及牧区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10)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提出扶持农牧业和牧区发展的财政政策,以及农牧业牧区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中央、自治区、市财政和旗财政安排的农牧业和牧区投资项目建设规划。组织起草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编报部门预算。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鄂温克族自治旗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农牧业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动植物(农作物、畜禽和水生生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的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和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动植物有害生物普查和外来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负责兽医队伍、兽药和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12)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草饲料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使用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3)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国家标准,依法开展农作物、牧草种子(种苗)、肥料、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权限范围内的生产销售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负责对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14)负责统筹推进全旗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及园区建设。
(15)负责统筹推进全旗科技体创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奇奇机制,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居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16)负责编制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统筹关键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全其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17)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进步工作。研究拟定科技促进农牧业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计划。
(18)负责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建立全体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19)负责全旗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管理、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全旗科技保密工作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
(20)负责科技监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21)负责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2)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牧区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牧区全面进步、农牧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牧业牧区现代化。
2.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统筹整合农牧业投资项目,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支牧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旗、人才强旗、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统筹旗域内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旗域外智力工作。
(24)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食用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场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初级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单位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养殖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初级水产品进入生产、流通和消费环境后,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与旗交通运输局有关职责分工。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渔业水域安全监管。
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
与旗发改委有关职责分工。
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拟定产业扶贫、农田水利、农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计划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农牧业农村牧区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旗发改委负责分析研究全旗农牧业和牧区经济发展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举措建议。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发展规划、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本级)、鄂温克族自治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发展事业中心五个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本级)、鄂温克族自治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发展事业中心。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3 |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鄂温克族自治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和科技发展事业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农牧业增量增质方面
1.奶业方面:一是落实2020年中小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4家验收拨款工作;二是落实2021年中小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20家项目主体已完成验收并拨付项目资金。
2.肉业方面:一是落实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畜牧业生产环节圈舍改造77万元,共计14户;二是扎实开展家畜改良工作,完成牛冷配0.35万头;共鉴定5235只种公羊,已完成2023年指标任务2325只种公羊发放工作,发放补贴资金186万元;良种肉牛基础母牛饲养、良种冻精和冷配技术推广项目,为7个乡镇苏木16个嘎查52个养殖户(场)饲养的2019头良种肉牛基础母牛实施肉牛冷配技术,发放补贴资金42.399万元。三是积极开展肉牛肉羊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控制指标为肉牛标准化示范场3家、肉羊标准化示范场4家,目前已确定申报对象,待市局审核阶段。
3.草业方面,全旗天然草原打贮干草25万吨,人工草地打贮饲草1.2万吨;全旗现有草料库面积3.10万平方米,其中防灾饲草料库面积1.8万平方米;落实“粮改饲”青储苜蓿收贮项目3.67万吨;人工饲草种植总面积任务为40.05万亩,完成了40.47万亩,其中种植羊草13.54万亩,羊草种子田1万亩;燕麦种植20.93万亩;苜蓿5万亩。
4.马产业方面,一是全旗建立配种站点1个,人工授精80匹,三河马供种能力达到0.3万匹以上。二是完成200匹蒙古马保种任务。三是开展地方品种、引进品种及培育品种重点调查,上报普查数据252 条,畜种数5个,畜禽品种数19个。据统计,全旗现有马匹31502匹,其中蒙古马3899匹,锡尼河马13053匹,三河马14538匹。
5.不断优化畜牧业品种结构。一是建有种畜禽扩繁场17个,其中:自治区级马核心育种场1个,种羊场16个,其中:自治区级肉羊核心育种场1个,原种场7个,旗级扩繁场8个。鄂温克族自治旗艾伊提草原短尾羊种羊场已向农业部提交国家级原种场申请材料。二是目前具备年提供种公羊6000只的生产能力,基本实现
6.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不断提升农畜产品公用品牌。一是已有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家。二是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龙头企业5家,盟市级龙头企业9家;已有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1家;2023年新申报绿色食品一个,为华晟公司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马铃薯,增加产量7500吨。截至目前,“两品一标”企业4家,“两品一标”产品17个,产量8683吨。三是新增区域公用品牌指定品鉴点认证达到2家,共计4家。
(二)规范化建设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牧场。
现有合作社472个,各类合作社示范社数量8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自治区级示范社10个,市级示范社17个,旗级示范社52个;已认定家庭牧场693个,各类示范家庭牧场75家,其中,旗级41个,市级23个,自治区级11个。
(三)产业保障方面
1.防减灾及维稳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涉农涉牧涉保险政策,截至前三季度完成政策性奶牛保险21873头,政策性肉羊保险454549只,共计形成旗县级财政补贴资金1350944.92元;政策性种植业保险承保各类作物总面积46112.7亩,收取保费总金额701328.4元。二是平安农机工作:现有成规模的农牧业机械生产加工企业2家,农场26家,7家农机合作社,499个家庭牧场、535个畜牧业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牧业机械总动力20.96万千瓦,农牧业机械化率达96%以上;完成65名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农机具注册登记65台,年检年审拖拉机100台。年内未发生大型农机安全事故。三是分配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709万元,支持受灾牧民养殖户调运收储饲草料。四是开庭审理草原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1件,已审理完毕。接待牧民20次来访,人数达30人次。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1)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及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行动,推动旗市5家农畜产品生产企业,承诺达标合格证5家,占应落实主体的100%;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总数5家,占应落实主体的100%。
(2)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一是开展行业领域检查排查16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473人次、执法车辆342车次;出动执法船艇10艘,水上巡查325公里、陆上巡查2150公里,放生渔获物1000余公斤,清理违规渔具网具地笼81张,共计3550米,组织开展集中公开拆解销毁活动7次。二是检测机构己通过验收,11月30日自治区评审组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工作进行了现场评审,实验室基本通过了评审,目前按照评审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预计12月底前取得“双认证”资质。三是开展了16次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例行抽检工作,累计抽取牛羊肉、肝脏、鸡蛋、饲料蔬菜水果、水产品等样品404批;四是案件办理情况:简易程序案件6件(警告),一般程序案件5件,罚款金额共23134.8元,没收违法所得共1110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
(3)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了2023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集中免疫累计217.6万头(只口羽);二是为700户养殖户开展马沙门氏菌、牛结节性皮肤病、犬包虫病、布病等30项重点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采集、制备、送检监测样品共3885余份;三是兽医实验室共监测血清及组织样本6500余份,为全旗畜牧业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技术支撑。四是开展屠宰检疫动物产品3738.45吨。
(四)助推乡村振兴方面
一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共10个支撑单位、110名技术指导员、300名示范户、7个示范基地、8名专家,完成示范基地培训4次,技术指导员培训及科技示范户培训5次,共培训人数130人次。二是依托鄂温克族自治旗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本试点项目,共入户调查44个嘎查、7个社区2660户,成功发放贷款274笔,金额7425万元,目前完成4个苏木乡镇72户贷款总计1276万元,贴息金额54.5752万元。三是举办完成了2020年度至2023年15期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培训班,培训870人次;四是加快推进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了全旗44个嘎查集体经济登记赋码工作,44个嘎查进行了集体经济赋码申请,其中:有40个嘎查申请了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有4个嘎查申请了集体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成员户共11094户,成员人数18629人;在股权设置、资产量化及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方面,对伊敏河镇永丰嘎查确认的213户、574人已发放股权证,其他各苏木股权证发放工作陆续进行中。五是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做好牧区生产垃圾处理。依托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使全旗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幅度降低粪便污染总量。六是印发了《关于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指导意见》,为下一步规范集体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2020年产业集群项目:项目总投资560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主体自筹投入4200万元。项目扶持扩繁场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25个,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改造建设休闲食品加工生产线。项目已全部完成。
2.2021年草原肉羊产业集群项目为:呼伦贝尔欣绿洲民族食品有限公司互联网+草原短尾羊共享工厂续建项目,总投资350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主体自筹投入2800万元。项目已完成。
3.2022年内蒙古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内容为草原短尾羊全产业链数据平台建设和草原短尾羊标准化智慧示范牧场建设。总投资210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400万元、主体自筹投入700万元。目前,已举办两次培训牧民电商直播培训及牧民生产培训;招投标工作已完毕,装修工程及项目设备已到位,根据项目进度拨付了财政补助200万元。
4.以招商引资为抓手,引进了现代农牧业项目“盛汇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建设主要为更好的服务于牛羊肉类生产加工及肉食品流通,并辅助驻地农副产品贮存销售而建设的一个集牛羊屠宰、冷链仓储、中央厨房配送、果蔬保鲜储藏和预制菜品加工销售与智能物流综合为一体的生产项目。实际总投资为7367.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08.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909.32万元,预备费450万元。前期计划总投资7130.00万元已全部完成,资金来源均为企业自筹。
(六)科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力度。2023年拨付科技专项资金共计428.85万元,包括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100万元、2022年度呼伦贝尔市科技创新政策兑现资金116.45万元、2023年第二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212.4万元。二是做好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组织企业申报2023年自治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计划(科技支撑东北振兴)项目2项;申报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8项;申报2023年呼伦贝尔市“揭榜挂帅”项目需求2项;申报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2项;申报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科技兴市”行动重点项目5项目。三是稳步提升平台载体水平。现有通过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1家、国家级星创天地1家、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自治区星创天地1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自治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1家、市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创新联合体2家。四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现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家;2023年计划入库科技型中小型企业13家,目前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已全部入库成功。五是强化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通过科技特派员队伍30人(自然人科技特派员28人,专家科技特派员2人)、45名专家组成员和产业发展指导员,开展了畜牧领域牛羊健康养殖综合配套等主推八大技术的推广运用工作。
(三)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紧开展好各项农牧业产业基础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一下工作:
(一)进一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产业化发展的内生动力。按照“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给予政策、资金和技术扶持,促进龙头企业发展。一是多方筹措资金,把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技术扶贫等扶贫资金与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机融合起来;二是扶大扶强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对现有的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把农畜产品加工“蛋糕”做大,把品牌交响,把市场打开;三是通过大力招商引资和科技创新,发展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创新型龙头企业,促进畜产品转化增值,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带动力。
(二)不断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竞争力。农牧业品牌化是衡量一个地区农牧业产业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旗政府应把培育名牌农畜产品、加快推进品牌化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大技术研发投入,不断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要发挥地区绿色生态优势,扶持建立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并加强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基地建设;要加强技术服务体系配套建设,对基地进行管理、监控和保护;同时要加快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拓宽溯源肉产业销售渠道,打造真正具有自治旗特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品牌,全面提升农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三)摸索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产业化发展环境。加强资金、项目、技术和市场信息方面的服务,逐步提高组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投资原则,动员和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发展现代农牧业,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基地建设、贷款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将各类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在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方面,增加财政投入。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支牧惠牧政策、项目和资金,加大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的扶持和奖励力度,进一步促进新型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为自治旗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涉农指标
一是2023年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15.504万亩,其中:粮食作物8.486万亩(小麦种植面积5.14万亩,玉米种植面积0.59万亩,豆类面积2.636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0.12万亩);油菜5.99万亩,水飞蓟0.99万亩,其他蔬菜0.0383万亩。超额完成了种植任务。产量任务为0.2亿斤,农情调度数据产量预计达到0.33亿斤;二是完成了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任务量5.2万亩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5.2万亩。三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林草地和耕园地共计1935点,其中表层样1906点、剖面样29点。已完成各项采集取样任务。四是设施种植业建设目标任务为276亩,已完成年度设施种植业建设任务401亩。
(二)涉牧指标
一是2023年夏季峰值牲畜存栏129.99万头只;二是目前肉类产量为2.6万吨,预计冬储肉及“两节”外销旺季结束后肉产量总计3.01万吨。三是奶产量按照泌乳牛4万头全年可产牛奶7.2万吨。可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850.5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1525.08 万元,减少 20.68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5850.55 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 5109.60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188.6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80.32 万元,减少 8.32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往年专项预算的变动及减少;二是人员经费的变动;三是当年业务经费预算的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92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789 万元,减少 46.14 %。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居环境贷款二期”工程贷款本金及利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 740.9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5.98万元,减少 32.45 %。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专项:2022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资金400万元、2022“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2万元、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32万元、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实验室招标项目140.6万元、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9万元、事业发展中心科技专项结转57.48万元、其他单位往年专项结转106.97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计 5850.55 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 5850.55 万元。
(1)科学技术(类)支出 760.99 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目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技条件专项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内容。与上年相比减少 366.31 万元,减少 32.49 %。主要原因是往年专项支出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413.45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61.93 万元,增加 17.62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薪资变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 112.83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23.66 万元,减少 17.33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薪资变动后导致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 921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789 万元,减少 46.1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居环境二期”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 3454.83 万元,主要用于:一、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等机关运行支出;二、安排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等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199.41 万元,减少 5.4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往年专项支出变动。
(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198 万元,减少 0 %。主要原因是往年专项的支出变动。
(7)住房保障(类)支出 187.44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10.65 万元,减少 5.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薪资变动后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变动。
2.上年结转结余 1096.9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5.98万元,减少 32.45 %。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专项:2022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发展项目资金400万元、2022“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2万元、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预算32万元、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实验室招标项目140.6万元、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9万元、事业发展中心科技专项结转57.48万元、其他单位往年专项结转106.97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计 5850.55 万元,包括本年收入 5109.6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740.95 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188.60 万元,占 71.59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921 万元,占 15.74 %;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0.95 万元,占 12.66 %;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预算合计 5850.5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793.29 万元,占 47.74 %;
项目支出 3057.26 万元,占 52.26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375.63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525.08 万元,减少 20.68 %。主要原因是往年专项预算的变动及人员经费的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929.5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736.08 万元,减少 12.99 %。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 760.9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66.31 万元,减少 32.49 %。主要原因是往年专项支出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 413.4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1.93 万元,增加 17.62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薪资变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 112.8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3.66 万元,减少 17.33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薪资变动后导致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变动。
4、农林水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 3454.83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99.41 万元,减少 5.46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往年专项支出变动。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98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往年专项的支出变动。
6、住房保障支出类2024年初预算 187.4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0.65 万元,减少 5.3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的薪资变动后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793.2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657.7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8.55万元、津贴补贴777.22万元、奖金30.72万元、绩效工资112.48万元、机关养老保险189.54万元、住房公积金187.44万元、医疗保险112.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8.0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40.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54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135.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35万元、印刷费1.01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6.4万元、邮电费8.13万元、取暖费35.63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0.45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1.0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5.98万元、工会经费7.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3.1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2.90 万元,占 99 %;公务接待费支出 0.2 万元,占 1 %。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3.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5.08 万元,减少 18.0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不涉及此项目。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2.90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不涉及此项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22.9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4.23 万元,主要原因部分下乡燃油费由专项业务经费预算承担。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0.2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85 万元,主要原因缩减工作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92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789 万元,减少 46.14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居环境二期”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 921 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居环境二期”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 46 个,项目预算总金额 3057.26 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 2316.31 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740.95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单位资金 0 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35.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18.06 万元,减少 61.67 %。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由上年专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119.13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62.99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56.14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共有车辆 2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5 辆、业务用车 辆、其他用车 13 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农牧和科技局部门2024年度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 131 个,公开项目 131 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 5109.60 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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