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鄂温克族自治旗“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全年预算资金总额为255.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45.45万元,盟市财政资金44.54万元,旗县财政资金68.83万元,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1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235.1万元,预算执行率91.9%。
(二)鄂温克族自治旗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三支一扶”补助资金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三支一扶”补助资金根据招募在岗人员,按照文件要求及实际标准核算,已全部到位。根据文件要求,严格按标准发放生活费,缴纳各类保险,在收到上级部门新生活费标准文件后,也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三支一扶”补助资金分为补贴经费及工作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标准使用。资金分配科学,下达及时,拨付合规,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度,新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20人,安置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14人,继续管理在岗服务“三支一扶”志愿者18人。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完成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20人,我旗全年实际完成值20人,完成年度目标指标值,自评结果为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完成人数年度目标指标值≥2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0人,完成年度目标指标值,自评结果为好。
质量指标:“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年度目标指标值≥95%,我旗全年实际完成值100%,自评结果为好;“三支一扶”地方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完成率年度目标指标值≥95%,我旗全年实际完成值100%,自评结果为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完成率年度目标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自评情结果为好;上年度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流失率年度目标指标值≤20%,全年实际完成值10%,小于年度目标指标值,自评结果为好;当年度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率要求≥90%,我旗全年实际完成值100%,已超出年度目标指标值,自评结果为好。
时效指标:完成“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年度目标指标值10月底前,我旗新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已于8月份上岗,达到年度目标指标值,自评结果为好;完成“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要求12月底前,新招募“三支一扶”志愿者于2023年8月2日至5日完成培训,达到年度目标指标值,自评结果为好。
成本指标:中央财政资金年度目标指标值≤9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83.47万元,完成91.44%,自评结果为好;自治区财政资金年度目标指标值≤45.45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44.5万元,完成86.05%,自评结果为较好;盟市财政资金年度目标指标值≤44.5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37.12万元,完成83.34%,自评结果为较好,旗县财政资金年度目标指标值≤68.8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68.83万元,完成100%,自评结果为好。
社会效益指标:发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发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有效促进。
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基层输送培养青年人才效果显著,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作用较显著。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当年度高校毕业生对“三支一扶”计划政策知晓度要求≥80%,我旗全年实际完成值90%,自评结果为好;“三支一扶”人员及基层服务单位满意度要求≥90%,我旗全年实际完成值98%,自评结果为好。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资金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
公开情况:将自评结果按要求向全社会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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