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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0951/202404-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旗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名称: 关于开展涉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11 发布日期: 2024-04-11
关于开展涉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来源:旗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为了确保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依据《呼伦贝尔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工作安排部署,现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范围

1.以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清理内容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清理涉及招商引资相关的收费、土地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及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一致,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不一致的规定和内容。

二、清理要求

本次清理工作按照“谁规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要求组织实施。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全面摸清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作出的政策承诺、出台的包含各种优惠政策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权利限制及职责,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三、清理时限

(一)以旗政府、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报送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法制办122室;联系人:赵晓习;联系电话:8815400。

(二)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名义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报送至鄂温克族自治旗司法局1013室;联系人:吴瑕、红艳;联系电话:8815150。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自行清理后将清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不涉及也要书面反馈,于2024年4月9日12时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