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
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 负责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 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6. 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 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 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工作。
9. 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10. 矿产资源管理。
11. 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2. 指导监督执法工作。
13. 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索伦大街
咨询电话
0470-8814690
监督电话
0470-898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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