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总编第240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06
来源:旗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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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热特、索米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伊敏苏木河东地区村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施行)规定,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道。
2014-2016年,旗交通运输局按照自治区交通厅要求,实施了街巷硬化工程,自治区给予相应补助。期间巴彦塔拉嘎查实施街巷硬化工程5.3公里、阿贵图嘎查实施9.45公里、毕鲁图嘎查实施1.5公里。工程结束后,村内道路由苏木嘎查管理。2016年以后,自治区不再下拨补助资金,村内道路也没有纳入农村公路路网,无法争取交通建设计划及补助。为改善牧民出行条件,促进嘎查发展,可以通过乡村振兴或财政一事一议申请项目和补助资金,由苏木政府主导实施。
2024年4月7日
签 发 人:巴特尔
承 办 人:郑艳娇
联系电话:0470-881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