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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3789/202401-00014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报告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来源: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位代表:

受旗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旗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旗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深做实“五大行动计划”,做优做强“六个示范区”,深入实施“四提效四突破”,聚力实现“稳中游、争上游、进前列”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拼经济、铆足干劲促发展、奋勇争先挑大梁,全旗经济运行保持平稳向前发展态势。

2023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83亿元,增长4.4%;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99亿元,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6亿元,增长28.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32亿元,下降0.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8817元,增长5.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8873元,增长5.6%;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33349元,增长7.4%。

(一)坚持稳投资、增动能,发展动力加速积聚

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全年实施旗级重点项目40个,总投资111.22亿元,年内完成投资32.3亿元。其中,23个市级重点项目年内完成投资27.1亿元,投资完成率107%。乡村振兴供热一期管网项目、伊敏露天矿3500万吨/年生产系统完善项目有序推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动能。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坚持“项目为王、招商为要”,聚焦煤电热灰、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牧业、农业机械制造、现代物流、文旅等7大主导产业,千方百计争项目、拼项目、抢项目,全年完成到位资金20亿元以上,居全市前列。消费潜力逐步释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2.16亿元,增长3.2%。开展“缤纷鄂温克·惠民乐购”“活力内蒙古乐享消费”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发放市旗两级各类消费券1157.5万元,拉动消费6.57亿元。组织“惠民车展”“百城联动”“送车下乡”等活动,发放汽车消费券210万元。大力促进夜经济发展,举办历时30天的烧烤啤酒节活动,有效刺激消费增长。

(二)坚持稳增长、优结构,三次产业质效齐升

农牧产业稳步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2%,牲畜存栏129.99万头只,奶产量7.4万吨,肉产量2.4万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完成15.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指标。持续推进牲畜品种改良,全旗种畜禽扩繁场达17处。积极落实中小奶畜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拨付资金743.6万元。工业经济克难求进。全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5.3%,伊敏煤电矿卡5G+无人驾驶智能化改造提前完成,鄂温克电厂综合节能降耗环保升级改造稳步实施,伊敏厂区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期)建设完成。产能有序释放,生产原煤4846.54万吨,增长0.7%;电力运行平稳,发电量完成253.22亿千瓦时,下降0.2%。乳制品、肉制品平稳供给,累计生产乳制品1231.83吨、肉制品384.15吨。服务行业持续向好。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6.1%,以县道X358为主廊道,推出3条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一道三线两翼”全域旅游格局。全年接待游客13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26亿元。汽车消费市场进一步激活,全年累计销售额达21.05亿元,新能源汽车销量实现翻番。

(三)坚持促改革、扩开放,市场活力竞相迸发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力推进,全年压缩办理环节158个,精简办事材料365个,42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比率达99.05%。开展“我送政策进企业,提质增效促发展”服务活动,打通政策应用“最后一公里”。创新驱动深入推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拨付科技专项资金428.85万元。提升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认定培育水平,成功为绿祥公司申报自治区绿色工厂示范单位,助力野田铁牛成功申报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民族文化产业创业园荣获第一批全国“一县一品”文化创意类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开放力度逐步加大。积极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成功与泰州市姜堰区签订友好城区,组织绿祥、其日麦等10家企业开展特色产品展销及品鉴推广活动,累计签订供应链合作协议金额达1.63亿元。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香港注入人民币1650万元,实现我旗实际利用外资零突破。   

(四)坚持重保护、抓治理,绿色发展扎实高效

切实加强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使命,补植退耕还林工程项目0.7万亩、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项目完成1.6万亩、森林保险灾后治理2.69万亩,义务植树19万株,配合完成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工程。全面落实林草长制、河湖长制,开展林草长巡查947次、河湖长巡河780人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拓展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6%。推进牧区污水治理,加快实施巴彦塔拉乡牧区污水项目。强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完善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以高质量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旗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创新出台“生态司法+碳汇”工作机制,探索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护航绿色发展。

(五)坚持抓统筹、强基础,城乡融合步伐加快

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强化产业发展帮扶措施,共计帮扶532户,补助49.25万元。投入衔接资金4900余万元,有效推动嘎查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巴彦托海镇团结嘎查饮水安全工程、辉苏木湖日干阿木吉社区自来水管网建设项目,为324户牧民接通自来水。巴彦托海镇、伊敏河镇、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嵯岗苏木和伊敏苏木5座生活垃圾处理站投入运营,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巴彦嵯岗至五泉山至大雁公路、东苏木办事处至哈日陶海嘎查公路、X355线4座危桥改造项目等顺利实施,牧区公路通行能力不断提升。城镇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施2023年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持续推进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二期)工程(续建)项目,有效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群众获得感。维纳河道路工程、新区规划四路、规划五街道路工程建成通车,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实施街道、公园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城市质量显著提升。建立智慧公交站点42个,改造无障碍公交站台施工9个,提高乘车便捷性。

(六)坚持惠民生、暖民心,民生福祉稳步提升

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00人,多项指标超额完成任务。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持续加大,累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班21期,培训各类人员500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加快构建旗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站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25%,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477人,清退低保户418人、特困供养20人,实现社会兜底保障扩围增效。社会事业发展优质高效。“双减”工作成效显著,新高考改革积极推进,大雁镇第一中学、第二中学新建运动场、伊敏河镇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竣工验收,伊敏苏木中心教学综合楼主体完工,第二幼儿园获评“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进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成1所示范型中医馆、6所优质型中医馆(蒙医馆)。与广东省中医院建立跨区域医疗联盟,与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构建紧密型医联体,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公共文化场馆(站)服务达55.15万人次。发挥红色文艺轻骑兵作用,以“乌兰牧骑+”的形式开展各类主题演出60余场次。文旅设施加快建设,完成15分钟文化惠民综合体鄂温克提升改造项目、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强化信访源头治理。狠抓综合监管,深度排查整治,推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高效落实。全力推进平安鄂温克、法治鄂温克建设,旗检察院获评“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平安内蒙古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下,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一些矛盾和困难依然存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向好仍需付出不懈努力。一是经济发展困难面临的形势复杂,经济社会发展向上向好态势仍需巩固;二是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状态尚未扭转,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过低;三是基础设施短板弱项仍然较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等社会事业发展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国务院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意见》的奋进之年,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旗委十五届七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凝心聚力服务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和呼伦贝尔市稳中游、争上游、进前列,锚定打造“六个示范区”目标定位,重点打好“六大战役”,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切实增强经济活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在稳中求进的基础上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实际行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谱写鄂温克族自治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按照旗委总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初步安排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绿色发展指标全面完成。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以进固稳、稳进提质,着力做大经济体量

充分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巩固扩大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强劲态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依托东北振兴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有利时机,竭尽所能提升2024年项目谋划储备质量和水平。发挥好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全社会投资的重要作用,加大重大项目投资,加快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大工程。计划实施旗级重点项目40个,总投资13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6.9亿元,力争开复工率、投资完成率均达到90%以上。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复苏,壮大文化旅游、养老育幼、医疗健康、家政服务等服务消费规模,优化居牧民消费场景,持续举办灯光秀、音乐节等特色活动,进一步激发城市消费升级。深入挖掘冰雪消费潜力,结合“十四冬”举办契机,推动特色餐饮、寒地旅游、户外运动等全方位促销活动。集中力量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聚焦重点产业链开展针对性“延链、补链、建链”招商,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定向招商,努力实现招商引资量质齐升。围绕手续办理、要素保障、开工建设、落地投产等环节,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滚动推进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建成、建成项目早达产,提高招商转化率。

(二)夯实根基、转型升级,奋力提升发展质量

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统筹三次产业协同发力,推深做实产业发展“五大行动计划”,以优势特色产业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落实好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农牧产业增量增质发展行动计划,加强“乳肉草马薯种林”产业向精细、高端、集约的现代农牧业转型,推广羊草、苜蓿等饲草种植。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抓好呼伦贝尔羊短尾品系繁育、三河牛基础母牛繁育、三河马品种改良工程。提升饲草产能,围绕草畜一体化发展,全面推动饲草产业发展,争取实现年加工贮存苜蓿干草5万吨,裹包青贮3万吨。推动工业经济壮大增量和转型升级。坚定扛牢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政治责任,推动实现统调电厂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加快传统产业优化转型,开展延链补链强链、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动能提升等行动,实施大雁矿业集团公司第三煤矿通风系统改造、伊敏煤电电厂、露天矿生产技改等项目。积极推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实施好华能伊敏电厂厂用电、露天矿矿用电新能源替代项目。积极培育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持续推进野田铁牛联合收割机生产、推广和应用,积极推进中科生物科技羊皮制胶原蛋白肽生产项目融资进程,全力推动畜禽类污粪源化利用能力63吨/年绿沣生态有机肥早日达产达效。做优做强现代服务业。推动文旅产业提标提效发展特色更加彰显,大力实施“旅游+”战略,全面促进旅游业全域全季全业发展,力争旅游人数和收入分别增长8%、13%。立足产业定位,积极探索马术教学体验、多样化露营、越野车穿越等旅游新业态。持续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施呼伦贝尔纳文度假村项目,推进红花尔基樟子松国家森林公园、相约敖包景区、晨光生态园升级改造。持续深挖潜能,加大政府消费券发放力度,推动二手车集聚发展,引导餐饮业创新发展,为服务业充分发展增添活力。

(三)创新引领、改革赋能,激活发展动力引擎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更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加快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效应更强的改革开放新高地。鼓励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科技兴蒙”,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和精准服务,持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研监测成果转化,注重科研人才培养,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融合。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研发,全力推动野田铁牛、中科生物与自治区高校技术合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能办好办易办”。落实落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落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将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落实到位。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坚持“一企一策”抓好国企止亏脱困。有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摸清家底、把脉经济,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支撑。积极探索牧区集体土地入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牧区资源要素活力。

(四)一体保护、系统治理,深挖绿色发展潜力

深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持“ 两山”理念,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排、治沙减污、增绿扩绿、转型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常态化推进林草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四水四定”要求,推动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实施巴彦塔拉社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持续推进锡尼河东苏木、伊敏苏木及红花尔基镇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巩固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果,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完成红花尔基水源地水质提升与保护修复工程,切实保障中心城区饮用水水质。系统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红花尔基镇污水、给水及管网建设项目,河西新区雨水管网改造。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大力度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储备、交易,有针对性地培育壮大草产业、林下经济。加快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进一步增强绿色金融对生态产业发展的支持作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1+N”系列政策,完成年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系统推进能源减碳、工业降碳、生态固碳、生活低碳。

(五)城乡融合、能级提升,拓展共建共享水平

立足功能定位,发挥区位优势,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打造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供热能力和城镇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燃气、供水、排水、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构建“一核两极多点”城镇化总体格局。推进红花尔基镇给水、污水及管网建设工程、大雁镇垃圾场建设工程顺利完工,实施巴彦托海镇基础设施工程、河西新区雨水管网改造工程,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实施河西新区市政配套设施工程与河西新区绿地工程,拓展城市绿色空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供热供水管网一期建设工程,探索牧区集中供热新路径。加大牧区危房改造力度,持续改善农牧民居住条件。推动实施牧区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及旅资产路项目,加快实施牧区公路危桥改造、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牧区公路养护工程。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年内计划新建户厕200户。

(六)执政为民、利民为本,满足美好生活期待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创造人民满意的高品质生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拓展就业增收渠道,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畅通失业人员求助渠道。全力打造“物质救助+服务保障+发展引导”多元救助模式,加快智慧化养老平台建设,积极构建“一刻钟为老服务圈”。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积极探索中蒙医药融合发展模式,加大中蒙医药保护传承力度。加强监测预警风险体系、应急处置、检验检测等能力建设,持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稳步实施15分钟文化惠民综合体项目,积极争取实施沿河体育公园建设项目,举办形式多样的体育赛事。稳步推进社会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公共安全水平,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环保安全等保障能力,有效防控财政金融、政府债务、网络安全等各类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军民融合、国防动员、红十字、妇女儿童等事业发展,统筹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自然灾害防治、消防、信访等工作,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旗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攻坚克难、勇毅前行,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名词解释


1.“五大任务”:指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

2.“五大行动计划”:指启动实施文旅产业提标提效发展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农牧业增量增质发展行动计划、启动实施新兴产业集约集聚发展行动计划、启动实施生态产业乘时乘势发展行动计划、启动实施传统产业创新创优发展行动计划。

3.“六个示范区”:指重要能源资源战略储备示范区、绿色农畜林产品生产加工示范区、生态资源与民族文化融合的高品质旅游示范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示范区、呼伦贝尔中心城宜居宜业示范区及民族团结和美丽幸福家园示范区。

4.“四提效四突破行动”:指实施提升经济增长质效行动,努力在发展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实施提升转型发展能效行动,努力在发展能级上实现新突破;实施提升生态保护成效行动,努力在发展成色上实现新突破;实施提升和谐稳定实效行动,努力在发展实绩上实现新突破。

5.地区(国内)生产总值: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结果。

6.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8.牧区居民可支配收入:指牧区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收入,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9.六大战役:指固本培元增效攻坚战、经济稳中优进主动战、改革创新驱动突围战、区域协调发展整体战、绿色低碳转型保卫战、民生福祉增进持久战。

10.“碳达峰碳中和‘1+N’系列政策”:“1”指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N”包括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重点领域和行业政策措施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