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附件: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浩毕斯哈拉图,联系电话:13847016744)
附件
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旗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及《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结合我旗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旗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已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强化道路运输、公路运营、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整治重大风险隐患“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突出重点抓实教育培训。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各领域基本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2024年组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举办的集中培训。交通运输局每年组织1-2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培训。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2.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企业、公路运营等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大宣贯力度。2024年底前,针对性细化检查指南,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3.强化源头管控。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比对,严禁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
4.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月至少1次),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迅速整改到位;难以立行立改的,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加强帮扶指导。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5.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隐患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治理行动
6.强化道路运输和客运领域安全治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开展道路运输。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运行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客车超越许可运营、省际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督促包车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
7.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加大公路治超执法力度,加强路警联合定点和流动执法,精准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车辆。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完善涉路施工许可全流程监管,厘清运营单位、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事中事后各环节、各单位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建立各单位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压实路产路权监督管理责任。
8.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强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公路建设监督、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安全责任制,全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防控。监督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加大对“平安工地”建设的监督检查,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工点的事前防控与全流程监管,厘清工程建设各环节责任。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响应。总结近年来公路建设、养护工程在洪水、大风、寒潮、暴雪等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经验,着力提升项目建设单位的救灾指挥调度能力。通过强化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提升预防灾害和抢险救灾能力水平。
(四)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9.深化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各领域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公路养护作业安全培训,加强养护现场安全管护水平,扎实推进道路运输和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应考尽考;认真落实《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加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
10.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聚焦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强化应急培训,让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1.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
12.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用好执法培训教材,推动全旗交通运输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专题培训,提升实战能力水平。
(六)开展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3.营造社会防控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交通运输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等,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交通运输局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