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工作目标,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处处诚实守信的激励约束机制,梳理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助推我旗诚信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现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诚信建设法律服务顾问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诚信建设法律服务顾问团,关注诚信建设法治需求,为各成员单位诚信建设工程相关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为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扎实做好诚信建设工程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二、顾问团成员
根据需要,组建鄂温克族自治旗诚信建设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由各律师选派优秀律师组成,具体名单如下:
盈飞律师事务所 左新东、诺敏
壮丽律师事务所 苏宁高娃、晓兰
律野律师事务所 包福柱、塔日尼
华智律师事务所 李 华、王菁菁
民昌律师事务所 刘鸿楠、王之霏
赛瀚律师事务所 宋琳瑛、李东岳
阿泽律师事务所 包海龙、贾雪纯
先众律师事务所 吴艳美、沈 鑫
普言律师事务所 贾凤强、刘 洋
凯音律师事务所 赵 晶、刘 晶
敖拉律师事务所 王舒哲
鄂温克族自治旗诚信建设法律服务顾问团下设办公室在旗司法局(旗政务服务中心A区1002室),由旗司法局局长敖丽娜同志担任主任;局党组成员、律师工作办公室主任乌尼尔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联络、协调和管理工作。联系电话:8815148、8818835。
三、工作职责
(一)政策宣讲解读方面。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的重要论述,宣讲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的有关决策部署,宣讲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二)法律咨询服务方面。依托法律服务顾问团,各成员单位遇有需要法律顾问服务团提出法律意见、协助解决争议或其他法律服务情况时,向旗诚信建设法律服务顾问团办公室提出申请,后移交法律顾问服务团律师办理。顾问律师及时受理各成员单位涉法问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三)法治环境保障方面。法律顾问服务团将采取集体会商、书面研讨等方式,为各成员单位诚信建设工程相关重大决策、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为解决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建议,参与诚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论证、解读等工作。顾问律师接收指派参与成员单位重要会议或决策研讨制定。帮助查找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免费为旗诚信建设工程成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法治体检和法律讲座活动。
(二)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保守秘密,优质开展服务工作。
(三)旗司法局对法律服务顾问团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年底对顾问团成员及所长律所进行评估打分。
(四)法律服务顾问团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服务典型案例收集、宣传工作,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