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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开展巴彦托海镇经济开发区南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4-17 发布日期: 2024-04-17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开展巴彦托海镇经济开发区南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

开展巴彦托海镇经济开发区南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保证危险废物储存处置安全,防范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环境污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于依照《鄂温克族自治旗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内容,与2023415-16日,集中开展了巴彦托海镇经济开发区南区汽车城各类经营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化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通过拉网排查方式,沿街面逐个梳理当前汽车城内各类经营单位,主要针对生产经营环节存在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进行详查,通过现场查看的方式,详细检查了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情况。

专项行动小组成员要求,各经营单位将汽车售后维修过程中的包含但不限于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机油滤芯等危险废物,全部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及时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入库、处置等各流程信息;将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至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独立危废库内,确保危险废物定期转合规移,不得存在超期储存行为。

在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鄂温克族自治旗分局将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和运输等各环节中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危险废物转移信息上报及现场监管工作,遏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