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鄂温克族自治旗域内建筑垃圾运输,遏止建筑(装修)垃圾无序倾倒现象,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按照呼伦贝尔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鄂温克族自治旗住建局开展拟选“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位置工作。7月19日,住建局副局长刘巍,自然资源局规划股负责人李岩及市政园林环卫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多剑峰前往伊东一矿周围5处废弃场其中之一的采石场,经过现场发现有2处矿坑可以做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矿坑库容达到10万立方米,剩余库容10万立方米,可以有效解决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镇区的建筑垃圾无消纳处置场所问题。
下一步,鄂温克族自治旗住建局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促使各类垃圾生产方、清运方明确各自相关责任,坚决杜绝建筑垃圾乱运、乱倒的行为,进一步夯实公共服务本领,充分发挥住建领域工作职能,打造鄂温克族自治旗宜居环境。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