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尼河东苏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坚持以人为本、共同富裕。充分发挥林(草)长制总领作用,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有力维护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底,超载牲畜转为舍饲圈养,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到10%以下,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取得成效,草原过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重点任务
1.合理利用天然草原。大力推行春季休牧。季节性放牧制度,提升放牧场的牧草质量和产量,促进草畜平衡。积极向旗林草部门申请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如草原围栏、免耕补播、防沙治沙等,巩固提升天然草原生产能力。
2.加强人工饲草生产。促进与本地区种草企业的合作深度。与种植羊草的龙头企业蒙草集团及其他种植户加强合作,通过饲草供应满足舍饲圈养的饲草要求。推动有条件的嘎查集体种植人工饲草,满足嘎查集体牲畜及牧户牲畜的饲草需求。
3.强化秸秆高效利用。积极推进本地区耕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生态环保、畜牧业增效相结合。协调种植户将秸秆供应给当地牧户从而解决冬春季青干饲草短缺问题。合理有序地组织牧民赴秸秆丰富、气候条件适宜的农区转场过冬,同时引导牧民加大牲畜淘汰、出栏力度,降低草原载畜量。
4.推进舍饲圈养。把舍饲圈养作为疏散分流草原超载牲畜的主要途径。以治理草原超载过牧和生态修复工作为抓手,大力推广普及舍饲圈养、集中育肥模式,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向农牧部门争取舍饲圈养、抗灾减灾、转型升级等项目,开展新建棚圈、储草棚和老旧棚圈升级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发展短板,夯实发展基础。
5.发展畜牧业新模式。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推动草原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畜牧业规模经营。引导牧户整合草场资源、生产资料,发展现代化家庭牧场、合作社等整体经营。完善嘎查集体经济发展细节,鼓励人均草场较少的牧户,以牧户自愿的原则,通过草场、牲畜、资金等生产要素入股的方式,由嘎查集体经济集中代养,发展规模养殖,将苏木畜牧业由数量效益转变为质量效益。
6.加强入境牲畜管控力度。各嘎查社区“两委”要及时统计转场牧户牲畜情况,为牧户返乡提前做准备。做好牧户饲养牲畜数量的调查工作,为入境牲畜管控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在牲畜运输车辆必经处设立临时检查站,对往来运输车辆开展日常检查,对不符合疫病防疫要求、不符合防火规定、未办理相关牲畜运输手续的车辆坚决劝返,对拒不配合的上报旗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锡尼河东苏木入境牲畜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苏木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苏木各嘎查社区“两委”委员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苏木推广中心。苏木班子成员以包片形式包联各自嘎查入境牲畜管控工作,指导各嘎查摸底调查牧户饲养牲畜情况、承包草场面积情况、返乡牲畜情况等。综合保障和推广中心负责牲畜防疫、消杀等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入境牲畜开展执法工作。
同时,苏木党委政府要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过牧问题工作举措,制定工作开展计划等,为解决过牧问题提供基础保障。
2. 强化宣传引导。各嘎查社区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草原普法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草原的重要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功能,积板动员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草原保护,增强牧民关心关爱草原和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引导牧民积极主动履行草原保护建设义务,将遵守禁牧和草畜平衡情况纳入村规民约,对于有过牧行为的牧民和组织要及时预警、教育纠正。 3.明确责任分工。各嘎查“两委”成员、第一书记、党员代表、牧民代表等要引导牧民群众互相监督,及时向本嘎查、苏木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反应入境牲畜的情况,结合现有的草畜平衡方案与苏木综合执法队及派出所共同制止外来牲畜侵害。超载过牧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原则,综合运用各类监督、行政、司法手段,形成治理工作的整体强大合力,务必尽快取得实效;苏木政府加强统筹、科学指导,推动解决过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济发展办公室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发展现代化家庭牧场、合作社的建设,推动嘎查集体经济细致发展,推动加快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平安建设办要做好相关牧户信访事件协调处置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与上级林业和草原执法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严厉查处在禁牧区、休牧期内违规放牧等违规行为,依法保护生态修复治理成果。在休牧及后续草畜平衡期间,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工作;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做好牲畜防疫工作,为牧户提供现代农牧业产业技术,加快实用生产技术和先进生产经营理念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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