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落实2024年盟市重要湿地或小微湿地等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提高我旗湿地保护率,决定在维纳河林场施业区划定小微湿地1处。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鄂温克族自治旗宝力高小微湿地面积为6.22公顷;地类为灌丛沼泽;土地权属为国有;主管部门为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责任主体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东苏木
地理坐标:东经 120° 31' 33"至120° 31' 50"
北纬 48° 26' 54"至48° 27' 4"
分布范围:维纳河村屯以西3000米、河流南侧。
二、主要事项
与本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事情如有异议,可在项目公示期间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反映。
三、公示期
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8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异议。
单位地址: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林业和草原局
邮编:021100
联系人:斯琴
联系电话:0470-8981686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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