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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044Q/202407-00045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辉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鄂辉政字〔2024〕98号
成文日期: 2024-07-05 发布日期: 2024-07-05
关于对政协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总编第240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辉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政协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总编第24024号提案的答复

 

王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建议,辉苏木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旗交通局关于“四好农村路”相关文件、会议要求开展工作,部署任务,为切实发挥农村管理主体责任,苏木现已设立农村公路养护机构,成立公路领导小组并印发文件《关于辉苏木成立农村公路养护机构的通知》,并细化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要求;在苏木、嘎查公示栏公示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制定苏木、嘎查两级级路长名单,明确路段、路长、专职护路员等信息,每月开展巡查管护工作,确保管辖路段路况良好,通行顺畅。

下一步,辉苏木将继续发挥公路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公路养护相关制度,做好养护管理巡护,全力保障居牧民安全出行,苏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辉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

            

 

 

 

 

签发人:特尼格尔

承办人:阿斯日

联系电话:0470-896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