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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044Q/202407-00047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辉苏木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鄂辉政字〔2024〕100号
成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日期: 2024-07-03
关于对政协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总编第2408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3 来源:辉苏木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政协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三次会议总编第24088号提案的答复

 

高志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AED设备提升我旗应急救护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添置AED设备,是构建应急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关键时刻能够挽救居牧民生命,是“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辉苏木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辉苏木南辉卫生院、北辉卫生院现已配备除颤仪,下一步将努力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商讨AED安装事宜,并在后续积极关注相关文件导向,着力申报相关项目,争取早日配齐医疗设备。

下一步,辉苏木将继续联合辉苏木南辉卫生院、北辉卫生院开展应急急救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特别是AED相关知识及应用常识的普及,提高全民健康意识。

    此答复

 

辉苏木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签发人:特尼格尔

承办人:伊德日

联系电话:0470-896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