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富裕县何仕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型
企业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
91230227MA1977Y945
执法主体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
案件名称
富裕县何仕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鄂财罚决字〔2024〕2号
罚款金额
48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8-06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1.处罚485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违法事实
富裕县何仕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呼伦贝尔市新胜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作者为同一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及《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第八条 确定财政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参照本规范,考虑财政违法行为是否具有从重,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拟对富裕县何仕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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