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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011619466P/202408-00025 组配分类: 建议答复
发布机构: 旗财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关于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总编第14334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8-27 发布日期: 2024-08-27
关于对鄂温克族自治旗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总编第143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旗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汤龙、杨思琦、包斯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大雁镇卫生院日常维护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旗财政在“三保”压力大、还本付息任务加重、收支矛盾加剧等导致财力极度紧张的情况下,2024年旗财政已安排旗级资金106.5万元用于支付大雁镇卫生院部分日常维护费用,并安排上级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等专项用于保证日常运转。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相关资金保障。

鄂温克族自治旗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