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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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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索引号:
111521280116193196/202408-00004
组配分类:
治安管理
发布机构:
旗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名称:
关于禁止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的公告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4-08-28
发布日期:
2024-08-28
关于禁止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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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属于牧业旗县,马上进入打贮草季节,各类农用车、拖拉机、打草设备上路行驶现象增多,且这些车辆大多无牌无证、超长、超宽、无反光标识,存在
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夜间大型作业车、拉草车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是当前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每年打储草期间由此类车辆引发的交
通事故较多。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鄂温克交警发布:
一、严禁打贮草车辆夜间上路行驶,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要求,19:00-6:00期间,打贮草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大队将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严肃处理。
二、由拖拉机及其他车辆牵引的打草农机设备,一律不准夜间行驶;移动板房等异形、超宽设备严禁拖拉机及其他车辆牵引行驶,需用货车装载运输。
三、严禁超宽、超长、跨杠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一律拆除。拉运草车辆必须悬挂警示标志,按规定安装有效的示宽灯、车身尾部装载的饲草不得遮挡车辆的
尾灯,并在车身后悬挂反光三角牌,反光标识及灯光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四、打贮草车辆必须手续齐全,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驾驶资质,严禁使用报废车、无保险、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等车辆拉运饲草,拉草车上路不得酒后驾驶、违
法载人,不得超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
五、拉草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
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50-100米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并立刻联
系救援,必要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0或8812992。
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加强巡逻密度,加强G332、S202、X358等国省县乡道的管控力度,确保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做到安全防患于未然,杜绝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将交通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特此公告
鄂温克旗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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