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城区汇优五金建材商店销售的通用电线电缆(型号规格:2×4mm²)进行监督抽查,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TXZJ2024405150006)显示,“通用电线电缆”所检项目中导体电阻(20°C)项目不符合GB/T 5023.1-2008、GB/T 5023.3-2008标准要求,判定抽查的通用电线电缆(型号规格:2×4mm²)产品不合格。
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城区汇优五金建材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通用电线电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不合格的通用电线电缆(型号规格:2×4mm²)35米(含检验检测备样15米); 2.罚款440元(货值金额220元×2倍);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25元(进货价1.95元,销售价2.20元:利润2.20-1.95=0.25/米、销售65米,销售利润0.25×65米=1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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