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鄂环审表字〔2024〕2号
我局于2024年7月2日对鄂温克旗宏阳南屯肉牛屠宰及精深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形成了如下意见: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奶牛村呼伦贝尔宏阳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119°42'50.304"E,49°10'09.938"N。据调查,公司用地边界南侧紧邻查干街,交通便利。厂界西侧、北侧皆为空地,东北侧约270m处为幸福家园居住小区,东侧紧邻呼伦贝尔鑫鹏程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南侧约15m处为海峰建安公司塑钢门窗厂,东南侧约90m处为呼伦贝尔盛汇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西南侧约570m处为森林消防专用机场,其余周边以工业企业、居住环境为主。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于公司既有用地范围内扩建,占地面积5992.4m2,建筑面积6487.4m2,其中加工车间4308m2,库房552.4m2,待宰圈473m2,综合楼1154m2,配套增加屠宰设施设备,实现扩建完成后年屠宰加工4000头肉牛和80000只肉羊的生产能力。
二、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污水处理设施要做到不渗不漏,生产加工期污水处理站必须正常运行。
五、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只要加强项目提出的各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间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能够降至最低。
六、病害牲畜及不可食用内脏无害化处理罐处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
七、各项污染物必须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八、环保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向我局备案。
经办人: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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