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信访局> 综合政务
索引号: 11152128MB16047383/202410-00001 组配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旗信访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网上信访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7 发布日期: 2024-10-17
网上信访
发布时间:2024-10-17 来源: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网上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党委和政府网站、电子信箱、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机关、单位处理的活动。

二、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于信访人提出的网上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已经复核,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转送、交办。

三、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

四、请您在网上信访过程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以下规定:

1.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2.不得提交含有违法信息的内容,不得使用攻击、谩骂等不文明语言;

3.不得以信访为名谋利或借机敛财;

4.不得扰乱公共秩序和网上信访工作秩序,避免频繁提交网上信访占用过多公共资源;

5.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提交诉求时,须客观、真实、准确勾选、填写相关内容,并为所提交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