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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283185716046/202312-00052 组配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2023年决算公开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10 发布日期: 2023-12-10
2023年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0 来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文档

 

 

 

 

 

部门(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红岩

财务负责人:涂辉文

编制人:麦丽斯

报送日期:2024年10月


 

 

 

公开文档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 自治区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5)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 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和实施全旗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旗认证工作。

16)负责全旗知识产权工作。

17)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9)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单位) 内设机构 包括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药品安 全协调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 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医疗器械监督管 理股、市场规范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股、认 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 18 个股室。本 部门(单位) 下属单位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大队 和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管检验检测中心 2 个独立编制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 2022 年度部门汇总决算

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 1 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直以来,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这条主线,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支撑保障”四大目标,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消费环境、营商环境和工作环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日常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抓实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素质能力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党的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依据中央部署安排,按规定要求抓好学习动员,通过集中学、自学的方式学习传达主要精神实质,截至目前,开展学习活动36次。通过微信群、学习强国平台、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外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新转入正式党员4名,转出2名,培养积极分子7名。三是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年召开党员大会5次,支委会12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5次,中心组学习12次、研讨4次。组织开展答题活动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四是积极践行各类实践活动,截至目前,开展主题党日9次、志愿服务活动20次、“网上祭英烈”活动1次、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5次。四是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2次,安排部署2次,向上级部门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五是认真落实党务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及时上传公开内容,截至目前,共编辑简报信息163期,向政府相关部门及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共147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4条,抖音号发布视频32条,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网采用53条。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签订党员承诺书39份。党组成员集体廉政谈话2次。严格执行党建督导职责,开展党建督导工作3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1次,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分级分层进行谈心谈话、廉政谈话20次。严格执行党建督导职责,形成督导检查记录20余份。

(二)强化制度建设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全年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单位职责和事权划分的通知》、《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鄂温克族自治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2023版)》、《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3版)》、《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管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3版)》;修订《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等,明确要求我局各股室、基层所、二级单位强化制度落实,使各项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提高执法水平

组织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致力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过程透明化、法制学习日常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切实提升执法效能,锻造过硬队伍,确保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截至目前,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63件,已结案32件;办理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案件共计28件,免于处罚13件,从轻处罚25件。共计移送其他部门案件线索3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1起,移送其他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起。

二、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简政放权,实现审批注册提速。

结合“多证合一”、“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证照分离”、 “一件事一次办”、“蒙速办”企业开办系统等具体举措,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无纸电子化及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让广大市场主体办事更便捷。截至目前,企业开办可达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共办理企业设立登记426户,其中全程电子化402户,占比94.37%。企业变更658户、注销228户(其中简易注销180户),“个转企”3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41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349件;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备案31家;药品经营许可证业务办理77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358台(套)。

(二)强化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一是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开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制定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截至目前已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44批次,检查市场主体97户,开展内部抽查任务76批次,检查市场主体486户,对”一单两库“的动态监管进行指导。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报送、披露、应用、管理和服务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普法宣传力度。2023年1-10月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行政许可97条,行政处罚37条,双随机检查结果422条。

(三)优化服务,助力企业惠及民生

一是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活动,多措并举提振消费信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围绕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化用品等重点消费品,以假冒仿冒、傍名牌等混淆行为、商标侵权行为和虚假宣传、虚假标识等欺骗性销售行为及经营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等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20余户。

二是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我旗目前共3个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质量咨询等服务。已为本地企业提供有效服务140家次,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19个,节约费用1.06万元。强化对认证机构的见证监督。对21家企业60项认证的(ISO9001、ISO14001、ISO45001、HACCP、FSMS、GB/T23331、EC9000有机产品(OGA)、电信服务;信息检索和提供服务、所有未列明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进行见证监督,检查中未发现获证企业和认证机构存在违法行为。与去年同期对比14家企业和28项认证,分别增加33%和114%。

三是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组织召开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培训,聘请4名专家对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方面的培训,100余家企业参加培训。

四是着力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杜绝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低价倾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节假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各市场主体93家次。2023年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12315消费者有关问题458件,其中投诉372件,举报83件,咨询3件,已办结351件,办理中107件。12345平台共接到消费者有关问题538件,其中投诉158件、求助255件、咨询51件、举报16件,表扬1件,无效57件。已办结474件,办理中7件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全力坚守安全底线

加强食品安全。一是围绕“重点品种”,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重点品种监管,聚焦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企业和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排查风险隐患。强化特殊食品领域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食盐、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风险排查,累计检查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大中型超市共274户。二是围绕“重点时段”,提供食品安全保障服务。积极做好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鄂温克族自治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冰球(公开组)比赛等重要会议期间,共完成快检637批次,菜品中心温度520批次,合格率100%,共保障约12632人次的饮食安全。三是围绕“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覆盖面。全年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60批次,目前已开展513批次,已全部出检测结果,发现不合格食品(餐具)6批次,全部进行立案处置。扎实推进食品生产监管,严防食品安全风险、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会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约谈10家未在规定时限提交“一企一档”三个清单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时发现隐患、排查隐患、扼杀隐患。鄂温克族自治旗现有食品加工小作坊168家,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摸底建档办法》,指导各所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各所开展小作坊日常摸排监管工作。四是围绕“重点区域”,织密区域食品安全网。深入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组织召开2023年春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会,稳步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制定《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实施方案》,全旗学校食堂共40家,已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加强农村牧区监管,建立健全农村牧区监管台账,现有农村牧区食品经营者25家。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自我承诺示范创建活动及农村牧区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农村牧区规范化食品经营店7家。

加强药品安全。一是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对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体外诊断试剂及三类医疗器械等重点品购销、运输和储存等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全年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等经营单位共369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5条,下达责令整改17份,均已完成整改,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2件。二是落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各项安排。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交叉互查,对9家零售药店、23家中医诊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10条,均已进行整改。贯彻落实“十四冬”期间含兴奋剂药品管理要求,对巴镇新区92家零售药店及诊所进行全覆盖检查。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冷库、电梯使用安全检查、供热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目前我旗共有3家供热企业,按照《呼伦贝尔2023-2024年度城镇供热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我旗7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已落实70名主要负责人、78名安全总监、96名安全员。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聚焦18类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工作专班,截至目前,已在全旗范围内排查重点工业产品销售企业96家,共计检查304家次。制定开展鄂温克族自治旗2023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计抽检90批次,目前已收到检验报告69批次,其中11批次产品不合格,均已立案处理,结案2件。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服务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暨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本年度新增1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排查辖区内民用散煤销售情况,供暖季对3批次民用散煤进行监督抽查工作,保障十四冬冬季供暖安全问题。加大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按照自治区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力度,开展秋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四、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局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结合“黑气瓶”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气瓶充装单位3家,发现隐患10处,目前均已整改完毕。

二是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燃气具及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成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截至目前我局已排查辖区4家燃气充装企业,1家管道燃气企业,45家燃气器具销售单位,出动检查人员128人次。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3家销售单位销售不合格管灶阀,已立案处理尚未办结。

三是开展广告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医疗美容服务行业、互联网广告、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及借主题教育搞不当营商活动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上述范围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共出动执法人员219人次,排查各类市场主体99户次,立案查处4起广告虚假宣传行为案。

四是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超、餐饮单位等各类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9人次,检查6家农贸市场,检查6家特产品商店。未发现出售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和其他异常情况。

五是开展粮食购销领域、教育领域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检查国有粮食企业2家、公立学校5家次、培训机构28家次。对7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六是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旅游收费、涉疫药品用品质量价格专项检查。组织旅游经营主体参加市级提醒告诫视频会1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检查主体62家次,检查中发现11家主体销售部分药品时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已立案查办,分别处罚款500元,共5500元罚金;2家特色餐饮经营者未对餐食明码标价、5家特色餐饮未对吧台酒水明码标价,小型旅店则普遍存在不明码标价情况,对此情况我局向全旗旅游经营主体发布《提醒告诫书》并责令整改。

七是开展“打假护牌”知名品牌、杭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特殊标志和有关专利特许商品,检查食品、日用品、文体用品、服装鞋帽等经营单位36户,检查中未发现擅自制造、销售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用于商业活动的行为。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塑造市场监管形象

一是组织召开以“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为主题食品安全宣传周。制定并印发《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渠道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宣传,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红黑榜”,现场责令整改、树立典型案例,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541家次,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313家次,宣传覆盖人群12050人次。

二是开展“增强质量意识,推进高质量发展”质量月宣传活动。联合旗质量强旗成员单位以及辖区内企业进行宣传工作。深入宣传“质量月”的活动意义、宣讲质量与诚信理念,共计发放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使用讲解、电动车选购指南、缺陷产品召回提示等宣传材料100余份。

三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深度融合。“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活动期间,发放《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80余份。

四是开展“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结合“测量支撑全球粮食体系”主题,利用微信公众号、监管群、现场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动员70余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近300人参加。有效提升全旗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对餐饮相关标准的认识,树立源头供给节约理念,培养餐饮节约习惯。

五是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为主题,联合各部门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并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电视台对知识产权相关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六是开展“庆丰收·促和美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鄂温克草原短尾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促进会。共组织25家企业参展,吸引近300余人参加,有效推广我旗独具特色农产品、展示鄂温克草原短尾羊发展成就,提升鄂温克草原短尾羊知名度和美誉度,营造良好共庆共祝共享丰收的浓厚氛围。

六、进一步围绕中心工作,助力建成“模范自治区”,推动“五大任务”落实落细

(一)突出政治引领,着力夯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坚实根基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机关党组织+中心组+干部”宣讲队伍,支部书记讲党课1次,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纳入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党员活动等范畴,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宣讲活动1次,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30余人。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开展民族工作相关学习活动3次。

(二)突出基础建设,全面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摸底排查辖区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销售企业在售车型是否符合国六排放标准。截至目前,鄂温克族自治旗销售车型大多满足RDE限制要求,部分车型如大型suv、皮卡等为非RDE车辆。汽车销售企业承诺2023年12月31日前销售库存非RDE车辆,尽快完成销售过渡。

(三)突出市监赋能,全面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一是构建完善分级分层、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食药安办要求,建立全旗食品安全领导干部责任制。截至目前,全旗包保干部共230人,其中旗级领导3人、食安委成员单位21人、乡镇级干部22人、社区嘎查级干部184人,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共1725家,其他类型食品经营者652家。二是开展“两个责任”培训会。3月24日,我办组织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暨培训会,详细讲解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总体要求,截至目前,鄂温克族自治旗包含食安办工作人员、协管员及包保干部等共计242人登录“国务院食安办食品安全包保系统”。三是制定并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对10个苏木乡镇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5月22日成立督查组随机抽查大雁镇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情况,大雁镇三家市场主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目前我旗小型微型企业(5家)、连锁超市(4家)、集贸市场(6家)、冷库(2家)共计17家,配备总监12人,设置安全员企业17家;特殊食品环节,微型企业数99家,设置总监企业2家,设立安全员99家。116家已全部录入风控平台。四是发挥药品抽检效能。2023年共抽查4家零售药店、1家批发企业的8批次药品,其中中药饮片2批次,中成药2批次,化学药4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五是持续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开展扶持政策宣贯会,全方位为小作坊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促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对“千企万坊”推荐的传统奶制品小作坊进行了监督、指导,为申请人排忧解难,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到实处。六是扎实开展“蒙”字标认证申报工作。作为区域公用品牌的重要标志,“蒙”字标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年初我局建立本地品牌培育目录,有序推进“蒙”字标认证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我旗企业“内蒙古其日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南屯牛排、南屯牛上脑、南屯牛胸口、南屯牛肉卷、南屯牛助条等品类品牌进行申报。目前认证联盟已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受理,等待审核验收,申报材料未受理的企业已列入农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培育企业目录。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800.3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9.28万元,增长 4.00%,变动原因:由于2023年涉及结算上年欠款情况因此有追加还款情况;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5.89万元,增长 1.4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800.3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93.1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52.47万元,增长(减少) 3.01%,变动原因:2023年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有所增长,调入人员考录人员工资补发等。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

    3.年初结转和结余 7.19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6.58万元,增长 -78.71%,变动原因:2022年初结余较多由于有其他应付款在我单位账户,经过清理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 1,800.3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93.4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9.60万元,增长 1.68%,变动原因:2023年人员较2022年在职人员有所增多及2023年偿还2022年多项应付款导致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

    3.年末结转和结余 6.9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2022年底有较多计提职工应付薪酬。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3.71万元,增长 -34.88%,变动原因:2022年底有些其他应付款清算后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93.1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93.13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追加导致2023年较2022年收入支出增多;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5.86万元,增长 1.46%,变动原因:2023年偿还2022年一些债款追加导致2023年较2022年收入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788.65万元。与年初预算 1,731.08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3.3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201(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1,295.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7.37万元。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政府办调剂致我单位形成的调剂支出因此与预算有差异

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行政运行(01)。年初预算 878.29 万元,决算支出 84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 决算时由于项目审批制度更新,我单位涉及项目内容不能用行政运行款录入,调整至02款因此进行调整因此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3.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7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 决算时由于项目审批制度更新,我单位涉及项目内容不能用行政运行款录入因此进行调整因此与年初预算有差异。

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市场秩序执法05)。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 将往年结余中的经费使用有此差异。

5.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质量安全监管(15)。年初预算44.4 万元,决算支出3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3年底有质量安全检测费尚未结清,因此和预算有所差异。

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食品安全监管(16)。年初预算92.6万元,决算支出4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2年底有食品安全检测费尚未结清,因此和预算有所差异。

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0138)食品安全监管(50)。年初预算 272.5万元,决算支出28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二)科学技术支出(206)

1.科技条件与服务(20605)技术创新服务体系(02)。年初预算 13万元,决算支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6.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上级部署工作任务延期执行因此决算与预算有差额。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303.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9.3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年初预算122.86万元,决算支出12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预算为年初测算数据,在2023年中有人员变动增资等原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支出(05)。年初预算 115.9万元,决算支出 11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预算为年初测算数据,在2023年中有人员变动增资等原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年初预算 5.47万元,决算支出4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职业年金在年预算系统中测算生成,因此有差异。

4.行政事业单位抚恤(20808)死亡抚恤(08)。年初预 算 0 万元,决算支出18.38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属于测算类。

(四)卫生健康支出(2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77.8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2.8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1)。年初预算 74.98万元 ,决算支出77.88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 此项预算为年初测算数据,在2023年中有人员变动增资等原因。

 

(五)住房保障支出(221)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05.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5.10万元。其中:

1. 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01) 。年初预算111.07 万元,决算支出10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预算为年初测算数据,在2023年中有人员变动增资等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624.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53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5.77万元、津贴补贴486.21万元、奖金44.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2.19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79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26.64万元、抚恤金18.38万元万元、生活补助20.01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105.97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二)公用经费 9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29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44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49万元、邮电费0.68万元、取暖费10.12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6.6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84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63.8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4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68万元、印刷费5.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3.8万元、邮电费5.1万元、取暖费5.08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6.84万元、租赁费0.4万元、会议费2.92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专用材料费11.79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4.52万元、委托业务费64.56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5.25万元,支出决算 18.95万元,完成预算的 75.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5.00万元,支出决算 18.70万元,完成预算的 74.81%;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25万元,支出决算 0.25万元,完成预算的 98.0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2023年末我单位有尚未清还的账款因此导致与预算有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8.9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70万元,占 98.71%;公务接待费支出 0.25万元,占 1.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我单位不涉及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8.7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7.31万元,增长() -100.00%,变动原因:2022年有基层所达标因此我单位购置车辆导致有差异。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18.7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12万元,增长 12.81%,变动原因:2023年较2022年车辆维修支出较多是由于偿还往年欠款导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2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25万元,接待3 批次,21 人次,开支内容:迎接检查接待工作人员;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7万元,增长 42.48%,变动原因:由于2023年较2022年公务接待支出增多到至接待费有所增长。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90.08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197.80万元,增长 -68.71%,变动原因:2023年度较2022年度变动是由于2023年基本支出部分调整至项目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3.8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3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6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X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 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A项目”、“B项目”、“C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A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丽斯           联系电话:0470-8818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