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优乐其委员:
您的提案《关于提升物业行业管理水平,美化小区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监督考核
一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4号)和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全市物业企业评价和“红黑榜”制度(试行)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4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呼住建字〔2021〕164号)要求,结合我旗物业管理实际情况,我局印发了《鄂温克族自治旗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制度(试行)的通知》(鄂住建发〔2023〕82号),制定了物业服务红黑名单制度,及由鄂温克族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苏木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小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物业企业联合评价工作机制。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党建引领、物业日常服务、投诉处理、满意度、扩容提质、配合开展工作等方面。将“红黑榜”评价结果告知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时的参考。二是签约物业聘用合同时,必须通过业主委员会评选,方可续签。
自2015年起旗住建局和各社区居委会开展推进我旗住宅小区业委会的组建工作,全旗117个小区已有85个小区组建了业委会。目前,有业委会的小区中,大部分业委会任期已满,社区正在积极推进业委会换届选举及组建业委会工作,9个小区已组建业委会,4个小区组建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三是事项公开,物业公司要定期向本小区业主公开管理和服务开展情况及问题解决进度,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和完善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到信息公开全覆盖。
二、严格执行物业公司准入门槛
2017年1月12日、2017年9月6日国务院公布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中显示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二、三级资质认定审批。现阶段物业服务公司只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即可取得物业服务营业执照即可进入物业服务市场参与运营。2014年起新建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项目全部公开招投标,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
三、加强业务培训
我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常年持续开展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日常管理培训等工作。大力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竞争机制,合理运用好“红黑榜”综合评价手段,执行好物业服务信用体系评价制度,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实现自我更新、自我提升,全面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标准。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对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满足小区居民对居住环境日益提高的需求,同时,更要倾听业主心声,让业主感受到物业服务的价值。
鄂温克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日
签 发 人:特莫其呼
承 办 人:布和
联系电话:881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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