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280116190283/202410-00005 | 组配分类: |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旗林业和草原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名称: | 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决算公开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10-17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
2.承担施业区林地的日常巡护及周边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3.协助开展森林管护营造林沙化治理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4.协助开展种苗培育工作;
5.承担林场林木、林地使用权流转审核及林场资金使用的审核监管等辅助性工作;
6.开展林场林业生产活动的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
7.组织实施责任区内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开展森林保险工作。
8.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场部、巴彦托海管护站,锡尼河口治沙管护站。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防火及安全生产工作 1.责任落实方面。按照上级要求林场提前安排部署了各项防火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与管护区相邻乡镇苏木签订联防协议4份、与农牧户签订责任状13份,明确防火任务,责任落实到人。2.火源管理方面。林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在进入防火区管理上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检查进入管护区各类车辆1739辆、乘员3030人。开展三清活动41次,出动429人次、出动车辆342台次。开展野外火源清理活动29次,整改率百分之百。南屯林场在防火期期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共52次。为强化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安全管理,新建两座防火储备库。3.值班值守方面。南屯林场设置卡站2个,巡护人员13名。林场严格执行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杜绝出现空岗、漏岗,加强火情预警监测,及时核查、反馈火情热点信息。4.安全生产。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场根据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业务生产 1.林长制完成情况。积极并压实林草长制工作责任,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紧抓林草生态安全,林草长巡察32次。2.南屯林场2023年无营造林任务,林场管护人员定期检查往年造林地的苗木生长状况、围栏设施和管护情况。3.南屯林场苗圃继续完成良种育苗项目的后续工作,并对圃地内留床乔、灌木进行日常田间管理。4.林政资源情况。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新建防火储备库及训练场建设项目新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使用国有林地。5.公益林管护情况。林场各管护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巡护制度,加强各管护站管护人员对林区的巡护力度和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6.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南屯林场组织人员在旗市民广场和民贸大楼进行宣传“爱鸟周”活动4次。林场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巡护、与森林公安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深入山头地块、交通要道出入口、加油站、集贸市场等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7.林木病虫害防治。林场有害生物测报员及监测人员对南屯林场施业区内树种进行林木病虫害检测;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好各项违法图斑查验、整改工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本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配合自治区林勘二院完成国有林场经营方案中期调整编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446.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66.04万元,增长17.36%,变动原因:增加在编人员薪资与项目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81.53万元,减少 -28.9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46.5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46.5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2.02万元,减少22.82%,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本年度减少公益林管护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9.51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本年度无结转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总计446.5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46.5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81.53万元,减少28.90%,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本年度减少公益林管护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46.51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46.51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46.5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43.64万元,占 9.77%;
本年项目支出 402.87万元,占 90.2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446.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6.04万元,增长17.36%,变动原因: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1.53万元,减少28.90%,变动原因:与上年相比本年度减少公益林管护监测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446.51万元。与年初预算 380.4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3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35.4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35.4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3.63万元,支出决算2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77万元,支出决算1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 249.0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9.03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停伐补助(项)。年初预算2493.03万元,支出决算24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 139.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39.65万元。其中:
1.农林水支出(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79.58万元,支出决算7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支出(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农林水支出(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48.07万元,支出决算4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22.3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2.3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2.39万元,支出决算2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43.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4.84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缴费2.45万元、住房公积金22.39万元。
(二)公用经费 18.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4万元、电费0.78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11.89万元、物业管理费0.38万元、差旅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402.8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27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4.08万元、津贴补贴108.66万元、绩效工资18.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8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89万元、电费1.12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专用材料费7.26万元、专用燃料费2.5万元、劳务费22.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1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21.16万元。
(四)资本性支出2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18.3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06万元、基础设施建设5.2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8.8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0.21%,变动原因:我单位由于人员减少本年度减少经费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7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3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7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良种苗木项目”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良种苗木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完成结果良好。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8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
1. 苗圃生产活动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7分。全年预算数为38.82万元,执行数为37.53万元,完成预算的96.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良种苗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往年专项-呼财资环【2022】276号 车辆维修及燃油购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4. 往年专项-呼财资环【2021】229号 2021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62万元,执行数为6.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 往年专项-呼财资环【2022】584号 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5.26万元,执行数为45.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良种苗木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良种苗木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根据鄂林草发【2023】70号文件,南屯林场2023年开展良种苗木项目。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加强生态基础建设良种樟子松苗木供应保障,确保造林绿化种苗质量供给安全,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加强生态基础建设梁总樟子松苗木供应保障,确保造林绿化种苗质量和供给安全,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机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采用一定的衡量标准对项目完成既定的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分析单位项目预算执行及公开、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等情况,督促部门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通过绩效自评,对评价结果公开,可以提高政府资金透明度,接受公众的监督,保障政府资金使用的公信力。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1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1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1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南屯林场2023年良种苗木项目资金12万元,资金全部支出到位,资金到位率100%,本项目计划生产面积6亩,培育樟子松苗木数量100万株,购买樟子松种子质量达标率大于等于90%,生产活动时长等于7个月,实际生产面积达到6亩,培育樟子松苗木数量100万株,购买樟子松种子质量达标率达到100%,生产活动时长等于7个月,指标符合考察要求。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我单位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严格按照单位内部资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本项目申报、执行、管理、验收材料完善齐备,符合财务制度有关要求。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项目资金在使用上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现象,充分发挥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生产面积,目标值等于6亩,实际完成6亩,分值7,得分7。
2)培育樟子松苗木数量,目标值等于100万株,实际完成100万株,分值8,得分8。
2、质量指标
3)购买生产物品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7,得分7。
4)购买樟子松种子质量达标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8,得分8。
3、时效指标
5)生产活动时长,目标值等于7月,实际完成7月,分值5,得分5。
6)养护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1月,实际完成2023年11月,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成本控制率,目标值小于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8)年度生产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2万元,实际完成12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9)保障生态建设树种苗木供应,目标值有效保障,实际完成有效保障,分值15,得分1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0)促进林业苗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值效果显著,实际完成效果显著,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1)群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南屯林场将通过加强樟子松基地的经营管理,提高樟子松育苗产量和质量,实现樟子松规模育苗、优质壮苗,加强生态基础建设梁总樟子松苗木供应保障,确保造林绿化种苗质量和供给安全,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积极发展林草事业,充分发挥林场在生态资源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措施及办法。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灵丽 联系电话:0470-8812565
主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470-881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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