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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林业和草原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决算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7 发布日期: 2024-10-18
2023年度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旗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和草原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全旗林业、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及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承担全旗土地荒漠化、防沙治沙效果及沙尘暴等监测工作;承担防沙治沙技术指导、推广等服务工作;承担防沙治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有关技术性工作。

3.承担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

4.承担全旗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预测预报、普查等技术性工作;承担外来重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方案实施辅助性工作;承担全旗林草种苗有害生物的检疫检验、认定、跟踪、追溯等工作;组织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培训、推广和应用工作。

5.承担全旗天然林保护、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辅助性工作。

6.承担全旗林草科学技术推广与试验示范工作;承担全旗林草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等工作。

7.承担全旗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承担全旗林草种苗、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旗林草种子(苗)选育、生产、加工、贮藏等技术推广工作。

8.协助开展森林、草原政策性保险相关工作。

9.承担全旗林业草原防火预警监测及相关信息收集传递等辅助性工作。

10.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有害生物防控室、林草生态修复办公室、野生动植物及种子(苗)室、林草技术推广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1)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草原鼠虫害防控工作: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防治鼠害面积86.6万亩;全旗发生虫害13.93万亩,目前已完成防治11.43万亩。经监测,我旗锡尼河东苏木境内发现蛴螬灾害约2.5万亩,我旗技术人员已制定防治措施,并将继续做好虫害监测工作,在适当时期开展  防治。

(2)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防治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本次秋季普查共调查了全旗3个(镇)、1 个乡、5个苏木、5个林场松林,调查员50人。根据鄂温克族自治旗的松林分布状况,我旗采取踏查和详查的方法,调查各自辖区内所有松科植物。秋季普查松林任务面积58.2690万亩,完成面积是58.2690万亩,完成率100%,未发现松材线虫病。2023年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为1.5万亩,已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5万亩,完成率为100%。

2、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情况

(1)森林生态保护修复情况

2023年春季,补植2018年退耕还林0.7万亩,进一步巩固了2018年度退耕还林成果。

2019-2023年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项目1.6万亩,履行招投标程序后,于2023年6月下旬开工,目前已完成建设。

2021-2022年森林保险灾后治理2.69万亩,现已完成。(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建设情况

(2)往年草原生态修复类项目

截至目前,共计完成往年草原生态修复类项目人工种草7.7036万亩、改良种草3.8万亩,围栏建设2万亩。

(3)本年度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022年鄂温克族自治旗鼢鼠治理项目6.9万亩,其中锡尼河东苏木2万亩,伊敏苏木2.5万亩,巴彦嵯岗苏木鼢鼠治理项目2.4万亩。配合呼伦贝尔市林草局实施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人工种草4万亩,草原改良5万亩,围栏建设10万延长米。

3、林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1)羊草草种繁育基地建设

我旗申请上报原有草种繁育基地巩固提升项目0.7万亩,新建羊草草种繁育基地1万亩。新建草种繁育基地已完成建设,原有草种繁育基地巩固提升继续做好田间管理等工作。

(2)林木种苗检验审核工作

①.种苗质量检验工作

上半年对经营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落实情况进行抽检,抽检苗圃8家。其中:国营苗圃出圃苗木质量抽检1家,个体苗圃抽检7家,抽检率百分之八十五。绿化公司绿化苗木质量抽查1家,本次抽检,没有发现苗木质量问题,未有发现侵犯植物新品种  保护和伪劣假冒林草种苗现象。开展呼伦贝尔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第一期)设计中使用苗木(樟子松两年生容器苗)造林施工苗木质量现场抽检,没有发现苗木质量问题。

②.信息统计工作

截至目前,我旗境内共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共计11户,其中国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3户,个体、企业8户,基本形成了以国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个体苗木生产经营企业为辅的整体布局,全旗现有可育苗面积近1580余亩,年苗木产量可达2878.545万株,其中针叶乔木2657.76万株、阔叶苗木及灌木220.785万株。苗木质量整体长势良好,苗木产量基本可以满足我旗绿化和造林需求。

③.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

我旗共有12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国有育苗3处(良种基地1处),非国有单位育苗8处。数草种经营单位2处,均持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023年上半年,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4户、企业名称变更1户,法人变更1户,草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初审(审核)2家(自治区林草局已审批通过),草种生产经营备案2家。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79.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69万元,增长33.95%,变动原因:本年有追加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9.53万元,增长36.74%。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779.9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72.83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02.45万元,增长35.49%,变动原因:本年较上年项目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7.0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7.08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上年无结转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779.9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77.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14.66万元,增长38.11%,变动原因:较上年项目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1.96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代扣代缴职工个税。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12万元,减少72.32%,变动原因:上年年末结转结余包含应缴职工保险个人部分,今年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772.8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9.83万元,占99.61%;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本年事业收入万元,占0.39%;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777.9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592.96万元,占76.22%;

本年项目支出185.00万元,占23.78%;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776.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87.61万元,增长 31.84%,变动原因:本年追加项目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6.54万元,增长36.21%,变动原因:本年较上年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77.95万元。与年初预算 582.2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33.6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27.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0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2.73万元,支出决算4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9.69万元,支出决算4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退休人员,比新增人员多。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76万元,支出决算2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退休增加。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5.23万元,支出决算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28.6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5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1.21万元,支出决算2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退休人员,比新增人员多。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节能环保支出类决算数为1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40万元。其中:

1.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本年度追加往年项目。

)农林水支出(类)

农林水支出类决算数为440.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17万元。其中:

1. 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400.34万元,支出决算44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人员增加和工资总额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相应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1.2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97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7.26万元,支出决算4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增加,比新增人员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590.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578.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 1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85.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45.00万元。主要包括: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对企业补助支出140.0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企业补助。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13.60万元,支出决算 13.6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13.60万元,支出决算 13.6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3.6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60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2.6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6.52万元,减少56.70%,变动原因:项目款用于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3.4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5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鄂温克族自治旗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往年专项-呼财资环【2022】1154号 草种原种繁育基地建设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执行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原有羊草草种繁育基地巩固提升0.7万亩,促进民族稳定,调高草原生产力,维护草原生态系统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发现项目立项、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2.2023年往年专项-呼财资环【2022】1057号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松材线病疫情防控监测项目58.26万亩,通过对全旗松科植物日常监测和秋季普查,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旗松林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情况,防止我国林业检疫对象及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与传出,确保我旗松林资源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发现项目立项、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问题。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不存在此项内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颖           联系电话:0470-8812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