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文件
索引号: 11152128011619159Y/202411-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1-05 发布日期: 2024-11-05
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05 来源: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提高鄂温克族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鄂温克”信息发布质量,确保信息发布安全,促进平台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审核标准

1.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有感染力、影响力;

2.内容真实,时效性强,符合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

3.表述准确,角度新颖,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二、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三、“三审三校”及发布流程

(一)一审一校。由撰稿人对稿件进行初审和校对,要从稿件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角度进行审查,措辞恰当合理。认真把好稿件的要素关、知识关、文字关,审核无误后报送二审。

(二)二审二校。由稿件相关内容股办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再审再校。需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站在业务工作的责任意识上把好稿件审查关,确保稿件合理合法且不涉密后再报送三审。

(三)三审三校。由稿件相关内容分管领导对稿件进行最终的审查和校对。主要对稿件政治方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决定是否发布。

(四)撰稿人将终稿发送给系统管理员进行编辑,系统管理员将预览链接发给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最终决定系统发布。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四、“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各股办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把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

(二)统一管理要求。各股办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格审核内容。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