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三次会议
总编第24033号提案的答复
苗小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呼伦贝尔市各级政府为企业提供免费广告宣传资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二、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告监管方面职责
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党办发[2019]32号)规定,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告监管方面主要职能职责为:拟订全旗广告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配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关于在《关于呼伦贝尔市各级政府为企业提供免费广告宣传资源的建议》中的内容,我局无选择、选拔、宣传推广广告的职能职责。
鄂温克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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