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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名称: 鄂温克族自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信易游”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11 发布日期: 2024-10-11
鄂温克族自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信易游”方案
发布时间:2024-10-11 来源: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温克族自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关于“信易游”方案

为探索信用激励与旅游行业相融合的方式,鼓励市民诚实守信,旅游企业遵循诚信经营,享受信用生活带来的便利,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充分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旅游领域实施“信用+”工程,依据鄂发改综字〔202357号《鄂温克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信易+”守信激励工作的通知》,特制定“信易游”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旗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旅游场所,全面开展“信易游”工作,建立信用旅游监测系统,整合与旅游相关的“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的旅游企业,同步实施线下、线上信用消费激励措施,加大对守信游客的激励力度,为诚实守信提供更为便捷的旅游服务,增强游客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旅游市场环境,提升鄂温克族自治旗旅游品牌形象。

二、“信易游”激励对象

(一)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群团组织表彰的先进个人。包括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含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的呼伦贝尔市市民

(二)获评内蒙古自治区诚信企业的呼伦贝尔市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呼伦贝尔市的现役及退役军人。

三、“信易游”激励内容

信易游"的激励内容包括鼓励 A 级景区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诚信游客个人提供享受团体票价的购票优惠,根据景区实际情况提供优先快速购票服务;鼓励星级饭店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诚信游客个人提供住宿享受会员价或团队价优惠。

四、“信易游”旅游监管服务体系

(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按照“双公示”要求,及时梳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事项,按时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方便公民、企业和相关部门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收集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饭店的诚信经营、违法违规和失信违约等不良信息,在网站和媒体上进行公布,做好信息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互通,全面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旅游行业内违法失信信息向相关部门报送、推送

(二)定期发布旅游行业红黑名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制定的《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我范围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存在《办法》所规定的七类经营服务不良信息以及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列入旅游市场“黑名单”;对守法诚信、规范经营,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荣誉,在本行业内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对旅游诚信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列入行业诚信红名”,通过政务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指导企业参与诚信经营承诺。结合近几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开展的系列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和专门整治活动,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同时指导旅行社开展诚信经营承诺,对不诚信经营的旅行社列入重点检查对象;鼓励旅行社做诚信承诺,指导年度诚信示范旅行社联合相关部门推出诚信“红榜”旅行社,“红榜旅行社在诚信经营、明码实价、规范服务、化解纠纷等方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树立旅行社诚信典型并推出诚信品质旅游线路;积极探索开展“信宜游”工程建设,结合旅游休闲护照对信誉度高的旅游者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旅游诚信宣传教育。积极参与“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通过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旅游诚信宣传,宣传动员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旅游者积极参与旅游信用建设,弘扬和表彰诚信先进典型企业和个人,传播行业诚信正能量;通过5.19、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诚信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旅游企业、从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服务,教育广大旅游者抵制拒绝“零负团费”旅游,让诚信旅游深入人心;将旅游诚信建设与文明旅游活动相结合,通过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旅游志愿者发现不诚信、不文明行为,并督促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股室要广泛宣传信易游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相关股室要积极动员辖区内旅游企业积极参信易游工作。